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哼,可恶的职业杀手,天性狡诈,神经异常敏锐,他们不可能睡死,稍有风吹草动便会警醒——我发现席巴在屋内的气息消失了。
既然被他察觉到,那我就不必极力压抑杀气了。
随手把刀鞘扔到床上,我提着刀,沉下气,赤着脚,慢慢走出卧室。
我想起我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杀人。
握着餐刀,对着男人的尸体乱捅乱戳不叫杀人,在我动手前,他已经被杀手掏心死了。
尽管捅刀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把他当成活人,但从死因来看,人根本不是我杀的,法律应该只能判我侮辱尸体罪。
男人死了,死得透透的,杀他的职业杀手完成了任务,大概就迅速离开了吧。
希望如此,多一个人就多一个变数,犯罪现场的人越少越好。
如今圈养我虐待我的男人已死,我得为自己收拾残局,谋求生路了。
原计划是杀了男人就立刻逃跑,宁愿当流浪儿饿死也比死在这里舒坦。
当时我认为成功希望渺茫,便没有对成功后的情形做详细规划。
所以当男人真的死了,我反而有点不知所措。
冷静,想想这个凶案现场被发现后,人们会做什么?
男人死于凶杀,警察、或者男人的亲属之类的人,他们肯定要找出凶手。
验尸的人应该能确认死因是“掏心”
吧?毕竟餐刀的杀伤力有限,捅腹部并不能立刻导致死亡。
最坏的情况下,如果我被当成凶手,判我故意杀人罪,这世界没有死刑,我会去蹲监狱,不知道要蹲多少年,出来了还有案底,好不到哪里去。
如果是死者的亲属私自审判我,那我就得生不如死吧。
没办法,为了避免后续的祸事,我必须抹除证据,制造替身。
捡起我那件被男人撕下来扔在旁边的衣服,拔|出插在男人腹部的餐刀,用衣服反复擦拭餐刀,消除指纹。
倒在床下的女孩脸肿了,流着鼻血,没有死,处于昏迷中。
我脱下她的衣服,小心地不让衣服沾染到血迹。
然后又拖又拽地把她搬上床,将餐刀放在她手里,握住她的手往尸体的腹部又用力刺了几下。
当我刺杀男人的时候,这女孩惊醒了,可能看到了我的脸,事后她肯定会把我供出来——不要抱侥幸心理。
只有死人不会开口。
握紧拳头,内心挣扎的时间比我想象中更短,我再次用我的衣服包住我的手,然后握着她的手,将餐刀刺进她自己的喉咙,整个刀身都没了进去——把她伪装成畏罪自尽。
至于我的衣服,上面有男人被捅和女孩自尽时的血,大概没有我的,扔在男人和女孩之间,当作是女孩被男人撕坏的衣服,之后被两人的血溅到了,才沾满了血的样子吧。
庄园里圈养的女孩穿着是统一样式,我与女孩交换衣服,不会有人看出来。
先光着身子去男人房间里的浴室洗干净血迹,再换上女孩的衣服,感觉没留下什么破绽,我便出逃了。
一顿野山菌火锅,沐云清成了异时空的王府小姐,父母早亡哥哥失踪奶奶中风,她被迫开始宅斗宫斗。对手手段太低级,她斗的很无聊,一日终是受不了了,跑到了蜈蚣山决定占山为王,劫富济贫,逍遥快活。可谁知第一次吃大户,竟是被燕王李怀瑾给缠上了。山顶上,沐云清一身红衣掐着腰,一脸怒容李怀瑾,我最后一次警告你,我此生只想占山为王与山为伴,王妃王后的我不稀罕!在战场上煞神一般的燕王李怀瑾此时白衣飘飘站在下面,笑的那个宠溺清清,你怎么知道我还有个别名叫山?沐云清气结你滚!...
...
整个南城都知道薄爷不近女色,她却偏偏不信,硬是要攀这个高枝儿。千娇百媚的把薄爷勾引到手,借着薄爷的势朝死渣前任耀武扬威,事成立马翻脸不认人,转眼变成小作精。薄先生本来只把她当成个玩物,却想不到赔了身子又折了心,被苏小姐使唤的顺理成章。从此宠妻无度,捧在手心还怕化了。某夜,薄爷跪着榴莲,用最怂的姿势说出最狠的话苏小姐,利用完我就想跑?没门!...
修习帝皇破天录的桃花浪子游荡世间,被封印在巨石中千年,脱困后,身体败破肢碎,附身于一个纯情的少年身上,开始了现代都市的美好生活。当浪荡与纯情相融,何人可挡他无敌的魅力,千年封印,只是他宿命中的一段历程,在他的身上,肩负着一抹义不容辞的责任。那一刻,财富,权力,美人,任由他取之!...
我曾偷偷喜欢上一个女孩...
学得万法,阅尽红颜。一人一戟,以武逆天。本书QQ交流群29237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