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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鬼不讲这一套,世上的包老爷多数死在他们的手里,更不用说别人了。
这种鬼的存在似乎专为害人,就是害不死人,也把人气死。
他们什么也晓得,只是不晓得怎样不讨厌。
他们的心眼很复杂,很快,很柔软——像块皮糖似的怎揉怎合适,怎方便怎去。
他们没有半点火气,地道的纯阴,心凉得像块冰似的,口中叼着大吕宋烟。
这种无处无时不讨厌的鬼似乎该有个名称,我想“不知死的鬼”
就很恰当。
这种鬼虽具有人形,而心肺则似乎不与人心人肺的标本一样。
他在顶小的利益上看出天大的甜头,在极黑暗的地方看出美,找到享乐。
他吃,他唱,他交媾,他不知道死。
这种玩意儿把世界弄成了鬼的世界,有地狱的黑暗,而无其严肃。
鬼之外,应当说到狐。
在狐的历史里,似乎女权很高,千年白狐总是变成娇艳的小娘子——可惜就是有时候露出点小尾巴。
虽然有时候狐也变成白发老翁,可是究竟是老翁,少壮的男狐精就不大听说。
因此,鬼若是可怕,狐便可怕而又可喜,往往使人舍不得她。
她浪漫。
因为浪漫,狐似乎有点傻气,至少比“不知死的鬼”
傻多了。
修炼了千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化为人形,不刻苦地继续下功夫,却偏偏为爱情而牺牲,以致被张天师的掌手雷打个粉碎,其愚不可及也。
况且所爱的往往不是有汽车高楼的痴胖子,而是风流年少的穷书生,这太不上算了,要按着世上女鬼的逻辑说。
狐的手段也不高明。
对于得罪他们的人,只会给饭锅里扔把沙子,或把茶壶茶碗放到厕所里去。
这种办法太幼稚,只能恼人而不叫人真怕他们。
于是人们请来高僧或捉妖的老道,门前挂上符咒,老少狐仙便即刻搬家。
在这一点上,狐远不及鬼,尤其不及白日的鬼。
鬼会在半夜三更叫唤几声,就把人吓得藏在被窝里出白毛汗,至少得烧点纸钱安慰安慰冤魂。
至于那白日鬼就更厉害了,他会不动声色,跟你一块吃喝的工夫,把你送到阴间去,到了阴间你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我以为说鬼与狐的故事与文艺大概多数的是为造成一种恐怖,故意地供给一种人为的哆嗦,好使心中空洞的人有些一想就颤抖的东西——神经的冷水浴。
在这个目的以外,也许还有时候含着点教训,如鬼狐的报恩等。
不论是怎样吧,写这样故事的人大概都是为避免着人事,因为人事中的阴险诡诈远非鬼所能及;鬼的能力与心计太有限了,所以鬼事倒比较容易写一些。
至于鬼狐报恩一类的事,也许是求之人世而不可得,乃转而求诸鬼狐吧。
原载1936年7月1日《论语》第九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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