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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在一个华尔街大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
珍的工作薪水不多,但总是一个好的开始,反正我的工作给付足够弥补它。
我们在苏荷区租了一间阁楼,并搬到住在一起。
我们没有再谈论瑞奇,或我们再与他做些什麽。
这并不是说我们感到羞愧,或有任何遗憾事。
我们只是工作太忙,住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是令人兴奋的。
我们常外出。
在纽约有太多不错的酒吧和餐馆,何必在家做饭!
我承认外食使我的体重增加了不少,但珍和她的办公室的同事,报名参加了现代舞和瑜伽的课程,仍保持她苗条的身材。
珍真的在纽约成长成熟,摆脱她的男孩子气。
在广告业中,你必须是要符合时尚的,所以她开始经常穿着设计师的服装。
我认为她花光了她所有的薪水在衣服上,但是这对我没问题,我赚的足够我们俩生活。
我爱看她穿着洋装和裙子配合她修长的双腿的样子,现在她甚至还经常穿着高跟鞋。
她的公司还是老观念,妇女裸露双腿是个禁忌,这对珍可能是一个问题,因为她讨厌穿裤袜。
让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早上,我发现她穿上到大腿根部的长筒丝袜。
看起来像她以前就穿过,已经开始有一段时间了。
这更让我吃惊,我不知道,她甚至拥有这些丝袜,我从来没有见过她穿它们。
我问她。
她耸耸肩说:「我已经穿了一阵了,也许它们会使我在工作时更舒适。
」
眼看她在她性感的双腿上卷起了到大腿高的丝袜,使我疯狂了,我扑上她。
「也许我应该更常穿它们,」她咯咯地笑起来。
不用说,那天我们都迟到了。
我很自豪,这麽幸运有一个像珍这样美丽的女友。
她一直在任何场合里都是个最漂亮的女孩之一,但她真正的成长成熟是在纽约市,配上她的新服装,她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看,我们去到任何地方都会使人侧目转头。
看到其他男人注视她会给我补充活力。
在纽约市颇有自信的男人,都会追求她,即使有我站在她旁边也一样。
珍注意到了这会激起我性的亢奋,她开始与其他男人在我面前调情,但并没有像与瑞奇样的无耻离谱,但仍然会为我们两个增加些活力,最後总是导致很棒的性爱结束。
有时我们正在鱼水同欢时,她在我耳边低语,那一个男人,她认为是多麽的有魅力,使我们的性爱更加亢奋刺激。
在纽约市二年後,我向珍求婚。
那时我们很年轻(她二十三岁,我是二十六岁),但我们已经交往很多年,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俩都应已有承诺,但珍却并没有立即答应。
她拉着我的手,看起来有些神情紧张和严肃。
「我想说,好的,但首先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你还记得瑞奇?」我点点头,她停顿了一下,彷佛在稳定住自己。
「在我们同意停止与他──嗯,在之後有一次,我又跟他上床。
」
我突然觉得口乾舌燥。
「什麽时候?」我说。
她目光离我而去,就像她羞愧的不敢注视我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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