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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初战告捷(第2页)

子弹刚出膛时的飞行速度,远比音速还快。

可惜五十步的距离,只有不到0.2秒的时间差,人类神经几乎反应不过来,所以触觉和听觉几乎同时袭来。

他的大腿外侧已经被一颗铅弹打穿了一个小洞,

要不是弹丸直接穿透出去了,怕是不死也得残废。

随后他的战马也一声悲嘶,翻滚着倒了下来,显然是刚才他镫里藏身时,战马帮他挡了更多弹丸。

这一轮斑鸠铳,杀伤力着实可怕,至少毙伤了八十人之多,几乎三枪就能打死一个。

中近距离上的霰弹火力全开,就是这么凶残。

如果换成独头弹,哪怕枪械本身精度再高也做不到——还别不信这个邪,打过吃鸡的都知道,对付60米外的移动靶敌人,哪怕给你一把98K,打完五枪都不一定狙得中。

弹头数量、火力密度,才是真正的王道选项。

哀嚎终于在贼军骑兵中响彻传播,士气已然大泄。

要不是乱中没人知道一斗谷已经倒下,怕是直接崩溃都有可能。

好在这些人都从军多年,知道这时候后退只会“吃二遍苦受二茬罪”

,白白多挨更多轮枪子,否则怕是直接军心崩溃都不足为奇。

“不愧是积年悍匪,经验很丰富嘛,这时候都还脑子清楚,知道只有往前才有活路。”

左子雄也不敢托大,吩咐第二排的鲁密铳赶紧最后放一轮抢,然后全部从甬道之间退后,让长枪兵列队迎击。

鲁密铳放完枪后,贼军骑兵还剩三十步远,理论上还能再放一枪,可那样会导致火枪手来不及后撤、长枪兵来不及补强阵型甬道,总的来说绝对会得不偿失。

或许只有等刺刀被发明、火枪手可以不用后退、就地上刺刀反打骑兵,这种遗憾才能彻底弥补吧。

左子雄果断放弃了最后一枪,换取长枪队列阵列得更有余裕。

一千人出头的贼军骑兵,被五轮打击直接毙伤了足足二百多人,只勉强剩下八百多,一头撞向了长枪阵。

“杀!”

经过一个半月训练的黄州团练兵,也爆发出了从众的勇气,神经麻木地机械捅刺着手中的长矛,许多人脑子都是一片空白。

“我军的火铳手已经毙了那么多贼兵了!

我军必胜!”

好多人脑中不是不怕,只是被热血鼓噪激起了从众心理,觉得自己站在了强者一方,胜利者一方。

这种信心,对于新兵极为重要。

刚才短短几十秒内,敌人淋漓的鲜血,一路倒毙的尸体和战马,都强化了这种心态。

“杀!

杀!

杀!”

一次次双臂奋力贯刺,面对鲜血喷涌视若无睹,反而激起了一股痛打落水狗的兴奋。

贼军骑兵的第一排,几乎全部撞在枪阵上,非死即伤,虽然也撞翻了对面百十号长枪手,却丝毫没有动摇团练兵的阵线。

第一排的长枪手倒下,立刻有后排补上,他们或许是新兵,但他们只要知道自己站在胜利者一方,这就够了。

华人,自古都是最喜欢从众、慕强、随大流的。

意志不坚定的新兵尤其如此,所以必须在肉搏前先表演一场削弱、单方面残杀敌人的大戏。

一旦新兵们内心真心以为自己是在打顺风仗、欺凌弱小,他们能爆发出来的潜力,完全不亚于精锐老兵。

新老兵的真正差距,得在打逆风仗的时候才能体现出来。

贼军骑兵几十个几十个的倒下,或坠马陷入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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