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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让蓝芊儿给自己买衣服,她没说话,林风还以为她不答应呢。
见她居然真的替自己买,林风兴奋起来,屁颠屁颠的跟在她后头,不过很快他发觉了不对劲。
“喂,我说丫头,我们是来买衣服的,不是来买菜的,你带我来菜市场干吗?”
林风郁闷的问,蓝芊儿居然带他去了菜市场。
“这里不就有衣服卖的嘛。”
蓝芊儿指着菜市场外围的一些地摊道,这些地摊卖的都是一些次品衣服。
“什么!
你叫我穿地摊货!
我曾经一秒钟几十万上下,你让我穿地摊货!”
林风两眼一黑,差点吐血。
林风在三十一世纪,说他一秒钟几十万上下的确不为过,而且他穿的随便一套衣服也都是上千万的价值,现在要是让他穿几十块一件的地摊货,哪能见人?也难怪他这么激动了。
蓝芊儿见他连“一秒钟几十万上下”
这种话都说得出口,噗哧笑出声来了,他现在就是连吃饭都成问题了,居然还吹这种牛。
便没好气的道:“你还说呢,要不是你烂赌输光了我的积蓄,我也不用这么穷啊,我现在每个月都要还信用卡,就是连一件奢侈的化妆品都买不起呢。
给你买地摊货算是便宜你了,你还挑三挑四的!”
说到这里蓝芊儿有点伤心,其实她也算是个小白领而且有点积蓄日子本应该过得不错,不过自从自己找到长大后的林风后,所有的积蓄都被林风给败光了,她后来全靠信用卡过日子。
现在每个月的工资还信用卡以及必要的生活费后就一分不剩,别说是女人喜爱的奢侈化妆品,就是连衣服,她都好几个月没买新的了。
原来都是前身惹得祸,林风讪讪的一笑,蓝芊儿的经济环境这么惨,他哪还好意思再挑三捡四:“呵呵,其实地摊货也不错啊,关键像我这样好身材的人,就算是穿上地摊货,也是挡不住我的风骚的。”
地摊货就是便宜,花了不到一百块钱,就买了两套衣服了。
林风赶紧将身上带血的衣服给换了。
前身林风长大后就成了一个混混,一直是一副流氓阿飞的打扮,让人看着就心生厌恶。
现在蓝芊儿见他换上一身干净的普通衣服后,虽然只是地摊货,但穿在他身上倒的确耐看,而且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在里面。
“怎么样?是不是很帅!
不如我吃点亏,做你男朋友算了!”
林风摆了几个poss道。
“臭美!”
蓝芊儿脸一红,不再理会他,转身走进了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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