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蒙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八章 莲花仙子(第1页)

(新书榜,拜求各位兄弟姐妹投张推荐票,收藏一二!

云飞睁开双眼,站立起身,感叹道:“剑道打通道窍,衍生剑气要比法道更耗年月,剑气衍生后,更有诸多艰难,传闻,上古之时,我剑仙一道同境界者,举世无敌,剑气所指,无人敢撄其锋,只可惜,到近古,不但修炼一如往昔般艰难,同境界者,更是远远弱于法道一脉,这让我剑仙一道如何不没落,我也时常想,是否真的是天降仙罚,否则,怎会有如此结果。”

“师兄!”

摆了摆手,云飞笑道:“放心,师兄没那么脆弱,这三年,我也都熬下来了,便不会再放弃,就算其它八脉弟子修炼比我们快又如何,仙道无涯,靠的是领悟,机缘,同境界比不了,我们就努力修炼,高上一个境界,我就不信压不下他们!”

齐天点头,从云飞的身上,他愈加能够感受到一股无形的锋芒之气,这锋芒之气无形无质,却真实存在,引得他丹田内的那一道气芒也嗡嗡而鸣,似是为之震动。

“对了,”

似乎想到了什么,云飞道,“师弟你平日吐纳之余,也可以去藏经阁选择一门剑法来参悟,藏经阁内剑法很多,皆是自凡俗搜集而来,你我还未打通一百零八道窍,没有衍生剑气,还无法修习仙道剑诀,修习剑法,一来可以防身,二来也可领悟剑道,师父说万剑归宗,凡俗剑法,也有真义。”

“万剑归宗。”

齐天低吟一句,眼中似有神光闪动。

云飞摸了摸头,道:“我也只是将当初师父所言告诉师弟,这些道理,师兄也是摸不着头脑,只有以后慢慢参悟,师弟你莫要沉迷,会有魔障的。”

齐天一阵凛然,也不再深思。

云飞又道:“对了,师弟,藏经阁中还有一些入门的道诀,是为尚未打通一百零八道窍的弟子准备的,师弟你是纯金之体,应该选择金行道诀,不过我仙剑一脉,衍生剑气之后便无法再施展道诀,所以师弟你只选些实用的略加修习便可,莫要本末倒置。”

齐天笑道:“师兄放心,我记得。”

云飞又让他稍等片刻,进入精舍之中,取出了一口紫色竹剑递给他。

齐天看剑,这竹剑紫光莹莹,长有四尺,宽有一寸半,剑身似乎有水光流动,十分轻盈。

紫竹剑两边剑刃锋芒很盛,虽然是竹剑,齐天却能见到湛亮的剑光,有丝丝寒气散溢。

云飞道:“这口紫竹剑,是三品道剑,由百年紫竹经由剑元淬炼而成,是师父午后以御剑术送入紫竹林的,道器九品,三品以上只有衍生剑气才能驾驭,否则很容易被锋芒所伤,师弟你先用着,小心以灵气滋养,等我们打通所有道窍,衍生剑气,师父他会给我们准备更好的道剑的。”

齐天将紫竹剑背上,云飞打量一眼,赞叹道:“师弟你这样子,倒是颇有几分剑仙之姿,等日后步入剑魂境,当可出入青冥,纵横于天地之间。”

随后,两人小饮了一葫芦,各自回了精舍吐纳灵气,三个时辰后,晨曦来临。

齐天走出精舍,有些感叹,不知不觉中,一天过去,一天又来临。

头顶穹天,此刻仙霞阵阵,瑞气蒸腾,一群仙鹤成群飞过,在仙鹤之上,齐天见到了几道模糊的人影。

“那是长命峰豢养的灵鹤,活得都比我们长了,传闻,修为最精深的一头灵鹤,已经活了三百多年了,早已蜕形,能够变化人身了,在长命峰,也是明字辈的长老,这些,都是它的鹤子鹤孙。”

不知何时,云飞已经与他并肩而立,似乎看出了齐天的感叹,云飞道:“是不是感到时间过得很快?”

齐天点头,不说话。

云飞深吸一口气,再次道:“仙道茫茫,无有穷断,有时候,这样每天修炼,倒是觉察不出年月更迭,现在,我还记得三年前我入门之时,如今想来,还有如昨天,仙道,三年清修,我领悟一些,觉得这仙道争得不是修为,也不是年月,而是命。”

“是命!”

齐天沉吟一句。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我的青梅女友萌萌哒

重生:我的青梅女友萌萌哒

简介老作者新书因为一场交通意外,三十岁的叶南重生回到了十八岁并且觉醒了青梅培养系统。这一年,叶南还没有因为中考和林清竹分开。这一年,林清竹还是一个萌哒哒的少女。这一年,叶南还没有结婚,林清竹还没有自杀。这一年,一切都还来得及。看着眼前青涩的少女,叶南表白了,重活一世,他不能再让前世二人的悲剧重演!直到某一天,班上转来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叶南怎么看都觉得这个女孩子长得好像自己前世的妻子本书又名原来我的青梅十八岁的时候这么萌!我穿越到过去寻找心中的白月光我重生了,我妻子...

一个人的时空走私帝国

一个人的时空走私帝国

闯进一个个荒芜的旧时空,三国明末满清,掠夺他们的资源,改变他们的历史进程,殖民,开拓,建立起一个超级庞大的时空走私帝国。做个QQ群吧,11711699,欢迎大家参与。...

重生90:辣妻要翻天

重生90:辣妻要翻天

甜宠全本免费一辈子乖巧懂事的苏明娴憋屈而死,含恨而终!一朝重生,去特玛的贤妻良母,爱谁谁,老娘不干了!她要脚踹极品,手撕渣渣!还要摆地摊,开公司,上大学,走上人生巅峰。至于那个男人,哪凉快哪呆着去!沈驰你这辈子休想离开我。苏明娴面无表情当初可是说好的,谁不离婚谁是狗?沈驰汪~...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超级分裂

超级分裂

一种能力,能随意变化容貌,你会做什么?开家举世无双的美容中心?还是变化着容貌肆无忌惮地想干自己以前不敢干的事情?一种能力,能令你不惧刀枪,你会做什么?天真般成为守护这座城市的守护神?还是愣头青似得率领着一干兄弟成为地下皇帝?拥有控制细胞能力的郑东,会怎么利用这种能力令他在都市混得风生水起,纵横花丛?PS新书需要每一位读者的支持,拜托各位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