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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妮拉搬到橡树大街的老旧公寓已经很久了,自从她做了妓-女开始便搬了过来,已经整整六年的时间,没错,她十六岁就开始做妓-女,是一名雏妓,在这里她可以揽到更多的生意。
唐吉是两年前搬过来的,两年的时间,曼妮拉通常都是早晨或者是晚上才能看到上下班的唐吉,两人交流不多,通常都是见面打招呼,擦肩而过,一年前曼妮拉家的电灯坏了,唐吉曾帮她修过,这是两人最多的一次交流,聊了一些有的没的,唐吉从未照顾过她的生意,她甚至还有次玩笑道可以给唐吉打折,但唐吉还是推脱拒绝了。
在曼妮拉的印象中,唐吉是纽约这座大城市中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每天早出晚归,收入不会太高,要不然也不会住到这老旧公寓中,除了因为混血所产生的优秀基因让唐吉相貌出众以外,曼妮拉几乎从未发现过唐吉身上其他的闪光点,换言之,唐吉在曼妮拉的印象中,就是一个普通人,是这座城市底层群体的一个缩影。
但是,就在今天,曼妮拉对唐吉的印象发生了转变,因为唐吉太冷静了,刚刚跑回房间的时候,曼妮拉也从唐吉的脸上发现了紧张的情绪,面对突然出现不可理解的可怕事情,这种状态也是正常,可之后,唐吉就变得异常冷静,明知道外面到处都是可怕的疯子,甚至随时都有可能闯进来,他做的事一切都很有条理,他知道马上打开电视看新闻,还知道给亲人打电话,而且他是最后拿出了枪,一切都是有条不紊。
这说明什么?
一个有枪的人,在遇到重大危险的事情马上想到的就是拿出枪,盯着门,可能抽烟,手也可能是发抖的,可能疯狂的拨打911,这才是平常人该有的举动,而唐吉最后拿出枪,说明他知道那些“疯子”
闯不进了,这不是侥幸心理,而是他们真的闯不进来,所以他先做了最该先做的事情,然后才拿出枪。
曼妮拉虽然做着不光彩的职业,但不得不说,她是个聪明的女人,一个女人身处在危险之中,如果身边有一个肯帮助她的男人,那么这个女人一定会将注意力放在这个男人的身上,因为绝大部分男人天生就比女人强壮,也比女人勇敢,曼妮拉善于观察,她见过太多形形色色的男人,甚至有时候她能看出某些客人事后一定不肯付钱,赖账甚至殴打,从而拒绝接生意。
自从唐吉拿枪出来后,曼妮拉站在窗边一直看着他。
“在看什么?”
唐吉注意到了曼妮拉,回头随意问道,声音很低。
“哦……”
曼妮拉垂头,掩饰了自己的小尴尬,扯了扯身上的大体恤,抬头道:“有烟吗?”
“抱歉,我不抽烟。”
唐吉面对着窗户,坐在床上,拿起了手机握着手心,回身指了一下床另一边不远处的冰箱:“你可以吃点东西,冰箱里有面包和牛奶……应该还有一些麦片。”
说完话,唐吉便垂下了头,翻动着手机通讯录。
曼妮拉对唐吉来说算是邻居,不能算作朋友,不过肯定也陌生人。
“谢谢!”
曼妮拉说道,光着脚绕过了床走到冰箱前,打开了冰箱看了看,微微后仰看向唐吉,低声问道:“唐吉,你要不要吃点什么?”
唐吉背对着她摆了摆手,拿起手机放在了耳边,十几秒之后就放下了,在安静的房间中,曼妮拉隐约能听到手机中传来了对方电话留言的提示音。
两个小时后。
差不多上午十点钟,唐吉躺在床的左侧靠窗的方向,左手枕在脑后,右手放在身上,手中无意识的转动着一把锋利的手术刀,速度很快,形成了一团看不清的银色光影,偶然顿住,才会让人看清那是一把手术刀。
唐吉在看着电视,声音很小,一次又一次的换台,几乎所有电视台所显示的要不就是无信号文字,要不就是七彩条纹。
窗外隐约会传来一些枪声,全民持枪的美国这很正常,一些正常人对那些“疯子”
实施了反击,不过下场通常都很悲惨,因为“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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