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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宗旨不是谈如何关怀盲人,而是谈论卖唱——当然,这里说的卖唱是广义的,演奏乐器也在内。
我见过各种卖唱者,其中最怪异的一个是在伦敦塔边上看到的。
这家伙有五十岁左右,体壮如牛,头戴一顶猎帽,上面插了五彩的鸵鸟毛,这样他的头就有点像儿童玩的羽毛球;身上穿了一件麂皮茄克,满是污渍,但比西单的那些盲人干净——那些人身上没有污渍,整个人油亮油亮的——手里弹着电吉他,嘴上用铁架子支了一只口琴,脚踩着一面踏板鼓,膝盖拴有两面钹,靴子跟上、两肘拴满了铃,其他地方可能也藏有一些零碎,因为从声音来听,不止我说到的这些。
他在演奏时,往好听里说,是整整一支军乐队,往难听里说,是一个修理黑白铁的工场。
演奏着一些俗不可耐的乐曲。
初看时不讨厌,看过一分钟,就得丢下点零钱溜走,否则就会头晕,因为他太吵人。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个哗众取宠的家伙。
他的演奏没有艺术,就是要钱。
据我所见,卖唱不一定非把身上弄得很脏,也不一定要哗众取宠。
比方说,有一次我在洛杉矶乘地铁,从车站出来,走过一个很大的过厅。
这里环境很优雅,铺着红地毯,厅中央放了一架钢琴。
有一个穿黑色燕尾服的青年坐在钢琴后面,琴上放了一杯冰水。
有人走过时,他并不多看你,只弹奏一曲,就如向你表示好意。
假如你想回报他的好意,那是你的事。
无心回报时,就带着这好意走开。
我记得我走过时,他弹奏的是“八音盒舞曲”
,异常悠扬。
时隔十年,我还记得那乐曲和他的样子,他非常年轻。
人在年轻时,可能要做些服务性的工作,nfdab口或攒学费,等待进取的时机,在公共场所演奏也是一种。
这不要紧,只要无损于尊严就可。
我相信,这个青年一定会有很好的前途。
下面我要谈的是我所见过的最动人的街头演奏,这个例子说明在街头和公共场所演奏,不一定会有损个人尊严,也不一定会使艺术蒙羞——只可惜这几个演奏者不是真为钱而演奏。
一个夏末的星期天,我在维也纳,阳光灿烂,城里空空荡荡,正好欣赏这座伟大的城市。
维也纳是奥匈帝国的首都,帝国已不复存在,但首都还是首都。
到过那座城市的人会同意,“伟大”
二字绝非过誉。
在那个与莫扎特等伟大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歌剧院附近,我遇上三个人在街头演奏。
不管谁在这里演奏,都显得有点不知寒碜。
只有这三个人例外。
拉小提琴的是个金发小伙子,穿件毛衣,一条宽松的裤子,简朴但异常整洁。
他似是这三个人的头头,虽然专注于演奏,但也常看看同伴,给她们无声的鼓励。
有一位金发姑娘在吹奏长笛,她穿一套花呢套裙,眼睛里有点笑意。
还有一个东亚女孩坐着拉大提琴,乌黑的齐耳短发下一张白净的娃娃脸,穿着短短的裙子、白袜子和学生穿的黑皮鞋,她有点慌张,不敢看人,只敢看乐谱。
三个人都不到二十岁,全都漂亮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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