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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句话还可以充分地推广:贫困是一种生活方式,富裕是另一种生活方式;追求聪明是一种人生的态度,追求愚蠢则是另一种生活态度。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在追求快乐,另一些人在追求痛苦;有些人在追求聪明,另一些人在追求愚蠢。
这种情形常常能把人彻底搞糊涂。
洛克先生以为,人人都追求快乐,这是不言自明的。
以此为基础,他建立了自己的哲学大厦。
斯宾诺莎也说,人类行为的原动力是自我保存。
作为一个非专业的读者,我认为这是同一类的东西,认为人趋利而避害,趋乐而避苦,这是伦理学的根基。
以此为基础,一切都很明白。
相比之下,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大不相同,认为礼高于利,义又高于生,这样就创造了一种比较复杂的伦理学。
由此产生了一个矛盾,到底该从利害的角度来定义崇高,还是另有一种先验的东西,叫做崇高——举例来说,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之心,这是人先天的良知良能,这就是崇高的根基。
我也不怕人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反正我以为前一种想法更对。
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富裕,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贫困;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快乐,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痛苦。
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前一种想法就叫做聪明,后一种想法就叫做愚蠢。
笔者在大学里学的是理科,凭这样的学问底子,自然难以和专业哲学家理论,但我还是以为,这些话不能不说。
对于人人都追求快乐这个不言自明的道理罗素却以为不尽然,他举受虐狂作为反例。
当然,受虐狂在人口中只占极少数。
但是受虐却不是罕见的品行。
七十年代,笔者在农村插队,在学大寨的口号鞭策下,劳动的强度早已超过了人力所能忍受的极限,但那些工作却是一点价值也没有的。
对于这些活计,老乡们概括得最对:没别的,就是要给人找些罪来受。
但队干部和积极分子们却乐此不疲,干得起码是不比别人少。
学大寨的结果是使大家变得更加贫穷。
道理很简单:人干了艰苦的工作之后,就变得很能吃,而地里又没有多长出任何可吃的东西。
这个例子说明,人人都有所追求,这个道理是不错的,但追求的却可以是任何东西:你总不好说任何东西都是快乐吧。
人应该追求智慧,这对西方人来说是很容易接受的道理;苏格拉底甚至把求知和行善画上了等号。
但是中国人却说“难得糊涂”
,仿佛是希望自己变得笨一点。
在我身上,追求智慧的冲动比追求快乐的冲动还要强烈,因为这个原故,在我年轻时,总是个问题青年、思想改造的重点对象。
我是这么理解这件事的:别人希望我变得笨一些。
谢天谢地,他们没有成功。
人应该改变自己,变成某种样子,这大概是没有疑问的。
有疑问的只是应该变聪明还是变笨。
像这样的问题还能举出一大堆,比方说,人(尤其是女人)应该更漂亮、更性感一些,还是更难看、让人倒胃一些;对别人应该更粗暴、更野蛮一些,还是更有礼貌一些;等等。
假如你经历过中国的七十年代,就会明白,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有不同的答案。
你也许会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风尚,但我对这种话从来就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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