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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
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
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
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
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
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然凭这几篇小说很难评上诺贝尔文学奖,但现代小说艺术的顶峰就在其中。
我的抱负也是要在一两篇作品里达到这个水平。
我也特别喜欢写长中篇(六万字左右),比如我的《未来世界》,就是这么长。
《情人》、《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等名篇也是这么长。
当然,这样做有东施效颦之嫌。
在我写过的小说里,《黄金时代》(《联合报》第十三届中篇小说奖)是我最满意的,但是还没达到我希望的水准,所以还要继续努力。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
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
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
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
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
昆
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
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
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
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
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
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
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
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的作品所满足。
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他的快乐可以替代。
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
我想像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
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
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
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
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
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
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
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
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
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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