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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修饰自己意味着尊重对方,还是打扮一下好。
有关“伟大一族”
有位老同学从美国回来探家。
我们俩有七八年没见了。
他的情况还不错:虽然薪水不很多,但两口子都挣钱,所以还算宽裕。
自从美国一别,他的房子买到了第三所,汽车换到了第四辆,至于pc机,只要听说新出来一种更快的,他马上就去买一台,手上过了多少就没了数了。
老婆还没有换,也没有这种打算,这正是我喜欢他的地方。
虽然没坐过罗尔斯·罗伊斯,没住过棕榈海滩的豪华别墅,手里没有巨额股票,倒有一屁股的饥荒,但就像东北人说的,他起码也“造”
了个痛快。
我现在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当然只有羡慕的份儿。
但我们见面不是光聊这些——这就太过庸俗了。
我们哥俩都闯荡过四方,种过地,放过牧,当过工人,二十年前在大学里同窗时,心里都曾燃烧起雄心壮志,要开创伟大的事业。
所谓伟大的事业,就是要让自己的梦想成真。
那时想了些什么,现在我都不好意思说,只好拿别人做例子。
比方说微软公司的大老板比尔·盖茨,年轻时想过:要把当时看着不起眼的微处理机做成一种能用的计算机,让人人都能拥有和使用计算机,这样,科学的时代就真正降临人世了——这种梦想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
现在这种梦想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真实,他在其中有很大的贡献,这是值得佩服的。
至于他在商业上的成功,照我看还不太值得佩服。
还有一个例子是马丁·路德·金曾经高呼“我有一个梦想”
,今天在美国的校园里,有时能看到高大英俊的黑人小伙子和白人姑娘拥抱在一起。
从这种特别美丽的景象里,可以体会到金博士梦想的伟大。
时至今日,我说多了没有意思,脸上也发热。
我只能说,像这样的梦想我们也曾有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这些梦想不见得都是伟大事业的。
鲁迅先生的杂文里提到有这样的人,他梦想的最高境界是在雪天,呕上半口血,由丫环扶着,懒懒地到院子里去看梅花。
我看了以后着实生气:人怎么能想这样的事!
同时我还想:假如这位先生不那么考究,不要下雪、梅花、丫环搀着等等,光要呕血的话,这件事我倒能帮上忙。
那时我是个小伙子,胳臂很有劲儿,拳头也够硬。
现在当然不想帮这种忙,过了那个年龄。
现在偶尔照照镜子,里面那个人满脸皱纹,我不大认识。
走在街上,迎面过来一个庞然大物,仔细从眉眼上辨认,居然是自己当年的梦中情人,于是不免倒吸一口凉气。
凉气吸多了就会忘事,所以要赶紧把要说的事说清楚。
梦想虽不见得都是伟大事业的,但每种伟大的事业必定源于一种梦想——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
现在的青年里有“追星族”
、“上班族”
,但想要开创伟大事业的人却没有名目,就叫他们“伟大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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