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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就可以推导出:崇高并不总是对的,低下的一方有时也会有些道理。
实际上,就是唱高调的人见了一根稻糙被冲走,也不会跳下水,但不妨碍他继续这么说下去。
事实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虚伪,这种东西比堕落还要坏。
人有权拒绝一种虚伪的崇高,正如他有权拒绝下水去捞一根稻糙。
假如这是对的,就对营造或提倡社会伦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顾浪漫煽情,要留有余地;换言之,不能够只讲崇高,不讲道理。
举例来说,孟子发明了一种伦理学,说亲亲敬长是人的良知良能,孝敬父母、忠君爱国是人间的大义。
所以,臣民向君父奉献一切,就是崇高之所在。
孟子的文章写得很煽情,让我自愧不如,他老人家要是肯去做诗,就是中国的拜伦。
只可惜不讲道理。
臣民奉献了一切之后,靠什么活着?再比方说,在七十年代,人们说,大公无私就是崇高之所在。
为公前进一步死,强过了为私后退半步生。
这是不讲道理的:我们都死了,谁来干活呢?在煽情的伦理流行之时,人所共知的虚伪无所不在;因为照那些高调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饿死——高调加虚伪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
从历史上我们知道,宋明理学是一种高调。
理学越兴盛,人也越虚伪。
从亲身经历中我们知道,七十年代的调门最高。
知青为了上大学、回城,什么事都干出来了。
有种虚伪是不该受谴责的,因为这是为了能活着。
现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还是一味煽情。
假如是后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与此相反,在英国倒是出现了一种一点都不煽情的伦理学。
让我们先把这相反的事情说上一说——罗素先生这样评价功利主义的伦理学家:这些人的理论虽然显得卑下,但却关心同胞们的福利,所以他们本人的品格是无可挑剔的。
然后再让我们反过来说——我们这里的伦理学家既然提倡相反的伦理,评价也该是相反的。
他们的理论虽然崇高,但却无视多数人的利益;这种偏执还得到官方的奖励,在七十年代,高调唱得好,就能升官——他们本人的品行如何,也就不好说了。
我总觉得有煽情气质的人唱高调是浪费自己的才能:应该试试去写诗——照我看,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都有诗人的气质——把营造社会伦理的工作让给那些善讲道理的人,于公于私,这都不是坏事。
朋友们知道我在海外留学多年,总要羡慕地说,你可算是把该看的书都看过了。
众所周知,我们这里可以引进好莱坞的文化垃圾,却不肯给文人方便,设家卖国外新书的文化书店。
如果看翻译的书,能把你看得连中国话都忘了。
要是到北京图书馆去借,你就是老死在里面也借不到几本书。
总而言之,大家都有想看而看不到的书。
说来也惭愧,我在国外时,根本没读几本正经书,专拣不正经的书看。
当时我想,正经书回来也能看到,我先把回来看不到的看了吧。
我可没想到回来以后什么都看不到——要是知道,就在图书馆里多泡几年再回
来。
根据我的经验,人从不正经的书里也能得到教益。
我就从一本不正经的书里得到了一些教益。
这本书的题目叫做《我是〈花花公子〉的编辑》,里面尽是荒唐的故事,但有一则我以为相当正经。
这本书标明是纪实类的书,但我对它的真实性有一点怀疑。
这故事是这么开始的:有一天,洛杉矶一家大报登出一则学习班的广告:教授谦卑。
学费两千元,住宿在内,膳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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