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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破旧的福特车在马路上飞驰着,撞飞丧尸,血浆泼洒在风挡上,所以车的雨刷一直是开着的。
车内,六个人,以及五十多把武器,手枪与自动步枪居多,当然也有散弹枪,不过只拿了两把,老迈克喜欢散弹枪,与那整个枪械店而言,只拿了几十把武器显然是不多,但也是没办法,他们无法拿太多的武器。
除了这些枪,以外,车上的座位上和地面上有许多不是很大的黑色小袋子,里面装的都是子弹,他们拿了非常多的子弹,种类也非常多,然而子弹的重量并不高,拿九毫米子弹为例,重量一般都在十二克到十八克左右,重量的起伏是由于不同子弹所采用的材质以及发射药量都有不同,但也不会相差太大,那么也就是说一千颗子弹的重量也才十几公斤而已,这对一个人来说,只要不是长时间负重,根本就算不上负担。
而一把中型手枪的实际射击寿命都在6000发到10000发之间,基本上都高于设计寿命的两三倍,自动步枪的射击寿命更高,多在10000发到20000发之间,也就是说除非他们拿上几百上千公斤的子弹,否则理论上是不可能把所有枪都打废的,之所以多拿枪,是因为只要是枪就有一定的故障率,虽然很低,但不得不防,好应对突发事件。
“听……枪声!
就在前面。”
唐吉坐在车内中排座位上,手中摆弄着一把柯尔特2000手枪,外面丧尸跟随着嘶吼着,他隐约能一声不大的枪声,枪声在市区传输的距离本就有限,能横跨一个多街区已经是极限,再加上汽车行驶中本身的声音以及外面的嘶吼声,所以想听远方的枪声很不容易。
“是枪声,很多!”
坐在唐吉身边的杰森放下了手中的那把世界最著名的步枪ak47,侧耳听了一下点头道。
“应该在榆树大街那边,我们要经过那里,要不要绕过去?”
前排的老迈克突然说道,最后又加了一句:“车里油不多了!”
“直接开过去!”
唐吉放下了手中的柯尔特2000说道,紧接着又拿起了一把m16突击步枪,这种步枪从前枪店内拿了很多,与ak47一样,m16也是一款在世界上声名远扬的轻型武器,是一款小口径的突击步枪,在唐吉看来,用大口径步枪打丧尸完全是一种浪费,丧尸又不知道找掩体躲避,一颗口径5.56毫米的子弹与一颗口径12.7毫米的子弹击中丧尸头部,都能打死丧尸,而12.7毫米的子弹明显要比5.56毫米的子弹要重的多。
虽然用大口径轻武器打丧尸真的很浪费,但唐吉还是在枪店内拿了一把口径12.7毫米的狙击步枪,是在狙击步枪市场上占有统治地位,被誉为全世界最好的一款狙击步枪,巴雷特m82a1狙击步枪,有狙击之王之称。
狙击步枪的各式子弹唐吉拿了一百多颗,他拿这把枪自然不可能是因为自己的恶趣味或者什么收藏爱好,完全是有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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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大街,北十字路口,一辆福特车从另一条街道上急行而来。
“枪声引来好多丧尸。”
唐吉眉头微皱望向窗外念叨着,说完这句话后,车子刚好要穿过十字路口,到对面那一条大街上去,唐吉却突然大叫着拍打老迈克的座椅靠背:“停停停,那个人我认识,停车!”
唐吉看到了,看到了罗比,但因为丧尸的成片吼叫掩盖了汽车的行使的声音,所以罗比并没有注意到距离自己仅有两百米的十字路跑出了一辆福特车。
“我操!
都趴下,捂住耳朵!”
唐吉本想让老迈克开车冲进去,却突然大叫了一声。
轰隆!
早咖啡店门口停着的汽车爆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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