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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银票加起来不过壹千二百两,他还倒陪了一柄宝剑出去。
不过,厉风那强大的气息实在是吓破了他的胆子,他只能是打落牙齿和血吞了,反正那宝剑也是没花本钱的。
鲁指挥使在背后对着厉风低声诅咒了一通,然后盘算了一阵日后要如何如何报复,满脸带笑的带着属下锦衣卫上前,骑着马给朱僖带路。
加上朱僜自己带的军中属下,这支队伍一共超过了八百人,长长的队伍彷佛一条大蛇,跟在领头的鲁指挥使身后,朝着应天府行去。
厉风在马上翻来覆去的看着手中的长剑,脸上笑开了花。
这长剑长三尺半,宽二指,虽然不如青冥,但是也是一柄极品的宝剑了。
骑马跟在他身边的朱僜可以听到,厉风正在那里低声嘀咕:“什么狗屁锦衣卫,说什么天下搜捕,彷佛滚汤泼雪,好像一个个都是凶神恶煞一般,这回还不是在我这里吃鳖?呸,锦衣卫了不起么?”
朱僜哑然,看着厉风不由自主的摇了摇头。
厉风一个马位后,小猫坐在朱僖马车的车辕上,抱着一烤猪头正啃得高兴。
就看着那硕大的猪头不到一盏茶时间,就被小猫整个的啃成了骷髅,随后扬手就丢了出去,差点就把一个王府护卫给砸下马来。
然后那小猫又从腰间挂着的巨大麻袋里掏出了一条煮羊腿,闻了闻后,皱了下眉头,张开大嘴又是一口,嘴里含糊不清的哼哼着:“不是烤肉,不香啊,不过,好吃。”
朱僖也走出了车厢,站在小猫身边看着小猫发狂一般的狂啃羊腿,不由得赞叹到:“昔有勇士樊哙,顿食生‘肉食’(猪,但是明朝避讳称为‘肉食’)后腿一条,但今日观之,厉虎实比樊哙更胜一筹。”
厉风听到朱僖的夸奖,差点就栽倒下马:“这算是夸奖么?樊哙是勇士不假,但是你还没有见过小猫出手,如何知道他这么厉害呢?无非就是小猫能吃,比樊哙能吃十倍罢了……也对,也许历史上的猛将,都是越能吃的越能打架,这小猫还是天生的该做猛将啊。”
而朱僖身后的小李子,则是愁眉苦脸的看着抱着羊腿狂啃的小猫,心里嘀咕着:“这下可好,这人一个人吃的,足以比上十几条壮汉,这府里的开销,可又要增加了。
幸好厉风他师门只有这么一个看门童子,要是来一千个的话,恐怕王爷都养不起了。”
应天府(南京)四周低山盘曲,山环水绕,自然风貌独特。
气势磅礴的长江自西向东横穿市区,辖内有秦淮河、滁河、玄武湖、莫愁湖、石臼湖、固城湖等流域水网纵横交织,水面占全市面积一成以上。
后世评述:“其位置乃在一美善之地区。
其地有高山、有深水、有平原,此三种天工,钟毓一处。
而又恰居长江下游两岸之最丰富区域之中心,南京将来之发达,未可限量也。”
而此时,应天府也是整个大明朝最繁华的场所。
自从朱元璋建国之后,他嫌应天府不够气派,干脆的就把天下富商、大户、世家全部迁徙到了应天,举天下之力建造了这么一座雄伟无比的城市。
城内挥汗如雨,挥袖如云,往来的,尽是外地客商、四海游人。
那来自海外各国的商船,很多就直接顺着长江直上,停靠在了他的码头上。
虽然此时因为朱元璋的死,天下人都给他老人家戴孝,所以市面上显得冷清了不少,但是这繁华的景象毕竟是甲于天下的,所以饶是厉风跑了不少地方,还是被这里的景色给弄得瞠目结舌。
他低声说到:“乖乖,上次过路的时候没有仔细看,这回可是……发达了,如果能够把应天府给洗劫一次,那是多少银子啊。”
朱僜则是冷眼看着城墙上的城防士兵,看着那些在路上往来游走的禁军小队。
他冷笑着向身边的慕容天说到:“如许士卒,虽然也堪称雄壮,但若是我燕王府铁骑,三万人,我可破此城。”
慕容天眼里闪过了激动的光芒,跃跃欲试的看着一名骑着战马,带着两百多人的巡逻队路过的百户长,低声说到:“不知道,他可堪我一击么?”
他手紧紧的握在了自己的剑柄上,手背上青筋一根根的暴跳了出来,显得他是无比的激动,正在用极大的毅力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
朱僖低声说到:“禁声,这应天府,原来见面胜过闻名……奈何,不是我们的。”
朱僜和朱僖对望一眼,两兄弟生平第一次有了那种心灵想通的骨肉之情。
朱僜生平第一次,因为朱僖话而点头。
小猫又啃完了一条狗腿,抓起那骨头胡乱的丢了出去,然后正在砸在了那百户长的马儿眼睛上。
马儿受惊,整个的惊跳了起来,那百户一时不注意,狼狈的摔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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