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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元九书》这篇文章,我依稀读过,但印象不深。
后来不知道在一本什么笔记里读到白居易三岁识&ldo;之&rdo;、&ldo;无&rdo;的说法,印象独深。
现在才知道是错了。
不然我哪会有发明&ldo;白居易识&lso;之&rso;、&lso;无&rso;&rdo;的天才呢?张先生提出纠正,对我来说是改正了错误,增加了见识;对读者来说是得到了正确的信息。
有百利而无一害。
但是,我不想改变原文。
古人说:&ldo;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
&rdo;我不想偷偷摸摸地改得毫无错误的痕迹。
我一向不悔少作,也不改我的文章。
就在今年春夏之交,我写过一篇《站在胡适之先生墓前》的随笔,一开头,我的记忆就出了毛病,把事情记错了;但是,我仍然不改,只加上了一条&ldo;附记&rdo;,算是对读者负责。
如果允许我援引一个先例的话,我就援引鲁迅先生的例子。
在他的名着《阿q正传》第一章序中,他写道:虽然英国正史上并无&ldo;博徒列传&rdo;,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
这一篇小说是1921年创作的,一直到1926年,5年以后了,鲁迅才在致韦素园的信中写道:
《博徒别传》是rodneystone的译名,但是cdogle做的。
《阿q正传》中说是迭更司作,乃是我误记。
可是,对这一篇流传世界,誉满士林的作品,鲁迅并没有加以修改。
鲁迅的动机何在?我不敢妄加推测。
我也并不是有意效颦,我的想法已如上述,不再重复。
我只是想,当年如果有博学如张先生者,则必不至错误拖了5年才得到改正。
张先生信中还有几句话:&ldo;而两岁半能背几句唐诗,无论是从古还是至今,都是很寻常的事。
&rdo;这几句话我是无法赞成的。
我行年九十,走遍了大半个世界,一个从僻远乡村出生的、一个字也不识的、仅仅两岁半的孩子能背唐诗,我还是第一次遇到。
张先生竟说是&ldo;很寻常的事&rdo;,难道我们经历的是两个世界吗?名门大家、或者可能有个别处,但是,我还没有见到过。
我一辈子滥竽知识分子群中,也没有遇到过。
因此,&ldo;秋红现象&rdo;,我认为还是值得重视的。
我那一篇文章的最后一段,我不想改动。
1999年10月28日
附:
《两个小孩子》
我喜欢小孩,但我不说那一句美丽到俗不可耐程度的话:小孩子是祖国的花朵。
我喜欢就是喜欢,我曾写过《三个小女孩》,现在又写《两个小孩子》。
两个小孩子都姓杨,是叔伯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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