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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嘛,至少百十步!”
老三挥了挥衣袖,自信说道。
“呵,”
青袍小子不屑地笑了笑,他没想到老三如此高估了眼前这怪物,“我看,不超过二十步!
要不来赌一场,如何?”
说完,青袍将那腰间的铜钱晃了晃,发出清脆的声响。
“赌就赌,我还就没怕过你!
要我说,如果他走出了二十步,你那一百贯铜钱都得归我。”
老三对于自己的眼光从来没有过怀疑,当然,他心中还有一份争强好斗的心。
“一言为定!
你输了亦然,到时候可别耍赖!”
青袍指着老三的鼻子说道。
老三一把推开他的手:“只怕最后输了耍赖的是你!”
两人互相嘴斗一番,然后各自哼了一声,便将注意力挪到怪物身上,仔细数着他的步伐。
台下那一只怪兽,倒也不算有什么稀奇模样。
面相和身子与常人无异,只是略显粗壮些。
他头上长了鹿角,双臂又有一些麟纹,便被人当做妖怪拿来兽场做表演。
几个月前,他的主人病死,怪物一直留在兽场内受人观赏。
按照兽场的规矩,只要是有钱的世家子弟,便可来这里观赏,多出一些银两,可随意叫怪物做一些杂技表演,甚至领回家干几日苦活也没有问题。
本来这只怪物奇特的模样和怪力,引得不少世家公子花钱前来观看,为兽场增了不少生气。
兽场老板本想着靠着这“镇场之宝”
博得一个响亮的名声,揽尽樊城博人眼球的生意。
可是最近,兽场又收了一只奇宝,金丝灵鹊。
灵鹊身上羽翼如金丝编织而成,甚是美丽。
晚上浑身通体发亮,有如夜明珠一般,不少世家公子对这一尤物甚是关注,便渐渐不再关注那尽是蛮力的怪物了。
“说起来也奇怪,我们樊城何时有过金丝灵鹊这等异兽?”
“哪知道,只听说是一位陌生的客人卖给兽场主人的,要的价也不高,姓名也不曾报。”
后面两个下人议论,声音悄然,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眼前这台上两位公子在前不久出了四十两白银,将那怪兽买下,只是还寄放在兽场,每日要观赏时,便来兽场寻它。
而这一只怪物甚是奇特。
他四肢健硕,隆起的肌肉如同石块般大小。
双臂宛若有万钧之力,使起劲儿来可以扛起一座擂台。
此刻,怪物身上正缠着碗口粗大的铁链,铁链另一端绑着一块南山上运来的山石,怪物拖着山石,缓缓前行。
那山石,据说,是当年南山上找来的一小座矿晶。
矿晶是一人高度,围起来也就两人之抱,可是抬运它进入樊城的时候,却是压坏了五辆灵车,有人估算,这一块矿晶,少说也有三万多斤。
不知是何宝物,竟然有如此分量。
后来城主派人勘测,也并未查看出什么端倪,只不过是一块普普通通的铁石矿晶,除了重一些,并没有其他什么特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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