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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祺贞在家里拿树撒气之时,周绽已经上了前往曼谷的轮船,他脱下军装,换上了一身单薄的长衫和一顶适宜度假的圆顶草帽,神色淡然地站在甲板上望着天上的海鸥。
天气十分好,天高海阔,再也不会有毫无原因的斥责和拳脚落到身上,他在心里幻想了一下林祺贞此刻应该会有的暴跳如雷的面容,忍不住低头微笑了片刻。
等林祺贞倒霉的这一天,他实在已经等了太久。
第37章
很多人只知道周绽非常早就待在了林祺贞身边,是家仆,是忠仆,鲜少人知晓,他其实是林祺贞在黑拳市买回去的拳手。
买他回去,不是因为他身手够好,而是因为他抗揍。
一开始他不知道林祺贞买他回去是为了把他当沙包打骂,他很喜欢林祺贞的模样,见到第一眼就喜欢,地下拳场很黑,六角铁笼的顶部只悬挂一盏昏黄的电灯,幸好他的眼睛很好,可以把坐在第一排的林祺贞看得很清楚。
这个男孩子总来这里看拳下注,年纪和他一般大,比他强壮高大得多,穿着漂亮得体的衣服,一头黑发短得像密集的针刺。
他爱笑,对着他们这些打得不错的拳手常常露出赞许的微笑,却不是那种看人的笑容,是看畜生,是种打发时间的百无聊赖的笑。
林祺贞愿意把他买回去,给他换新衣裳,带他剪头发,还给他治伤,他险些以为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甚至在心里默默发了誓言,往后拿林祺贞当命一样保护。
他怎么会想得到,林祺贞把他收拾得干干净净,是为了在揍他的时候不弄脏自己的手。
他实在是个倒霉透顶的人,打小就是孤儿,十岁之前,他在霹雳州一个小城镇的教堂跟着英国来的传教士长大,他的手是用来弹钢琴,嘴是用来唱圣歌说英文。
十岁那年,他被一个不大记得样貌的男人拐来雪市,辗转卖到这个拳场,那之后的三年,他再没有看到一天的太阳。
他已经很久没穿过柔软的衣服,被仆人带到林祺贞面前的时候,他很羞愧,也很兴奋,他的身上和脸蛋全是伤,他觉得自己不好看,甚至不敢抬头让林祺贞看自己的脸,只眯着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太久没有到明亮的地方,他的眼睛很脆弱,适应许久才渐渐没有流眼泪,要想完全好,更加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
林祺贞走到他面前,笑盈盈地把他的脸抬起来,接着,扇了他一巴掌。
脸上火辣辣的,他偏着头,一时间简直有些晕眩。
林祺贞却很高兴,绕着他走了一圈,锃亮的小皮鞋踩得木地板笃笃作响,欢快极了,“动都不动,好靶子!
往后就跟在我身边。”
说实在的,他非常伤心,因为林祺贞虽然把他带回了人群,却并没有打算让他当个堂堂正正的人。
但这份伤心十分有限,毕竟再怎么不被林祺贞善待,都好过继续被锁在暗无天日的地下。
刚到林祺贞身边的前两年,他挨过林祺贞无数的打骂,自然而然地十分憎恨林祺贞,有一段时间,他每夜都在心里祈求耶稣,祝愿林祺贞明日就暴毙,淹死、病死、噎死,哪种死法他都觉得很好。
然而很不走运,林祺贞很小就在他父亲的要求下开始学习泰拳,因此身体十分强健,一年到头风寒都不曾染过。
周绽相信林祺贞父亲的初衷一定不是为了让儿子用金钱和拳头为非作歹,然而林祺贞却变成了一个恶毒的混蛋。
后来,林祺贞跟着辜镕进了军事学校念书,他本以为终于可以平静一段时间,让他绝望的是,林祺贞却把他也带了进去。
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是,有了繁重的课业和军事训练消磨精力,林祺贞渐渐地开始减少了揍他的兴趣,整日地开始跟在辜镕身后玩乐,只吩咐他做一些佣人该做的事情。
也是在那时,他同时恨上了辜镕。
他恨辜镕总是那么轻松,恨他活得那么自在,恨他不需要费力,甚至不需要给出笑脸,只凭他煊赫的出身,就赢得了林祺贞的尊重。
在辜镕面前,林祺贞懒散、纯真,简直像只打滚的小狗。
那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林祺贞,周绽内心受到了无比的震撼,最让他愤怒的是,辜镕轻而易举得到了林祺贞的忠诚,可是辜镕全然不在乎。
他偶尔会发狂地想,如果林祺贞肯对他像对辜镕那么好,不,有对辜镕一半好,只要肯朝他真心地笑一笑,他也不会整日地琢磨如何宰杀林祺贞。
可惜林祺贞从不给他效忠的机会。
他知道,全因为他还不够强大,林祺贞才认为善待他是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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