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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筱不是孤儿,她有家,只是不能回,也不敢回。
在纪筱的认知里,家更像是刑场,而这个社会给她判了死刑缓期,活着的每一天,都在煎熬中渡过。
每当想起父亲狰狞的面孔,满屋子的玻璃碎块,和身上丑陋的疤,就会做噩梦,没日没夜的,冗长的噩梦,她知道,那些阴影将会伴随自己一生。
好在从刑场爬出来了,今天是离家的第二个年头,活得跟逃犯没差,或许,她就是逃犯,她跟当年持刀抢劫的慕远一起,逃离了那座城市。
然后把那天晚上,当做重生。
趁着气温舒适,纪筱坐上甲板,海风扑进怀里,脚丫在水面来回晃荡,趾头时而没入大海,时而穿过正月里的阳光。
她每天都要打渔,把活蹦乱跳的海鲜拉去市场贩卖,然后吹着海风,看着鱼群发呆。
两年间,纪筱就跟慕远住在这艘七米长的渔船上,她不觉得枯燥,因为生活里除去打渔和发呆,还有,听慕远唱歌。
慕远比她大十岁,在“劫持”
她以前,是一支地下乐队的鼓手,有才华,外形也好看,原本前程似锦,至于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其中缘由,她从未听他提起。
只知道慕远这个名字是他爸取的,他爸这辈子困在一座名为“梧涛”
的小镇里,每天骑着叁轮卖早点,后来有了孩子,把梦全部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慕远就是他爸的一个梦。
求而不得的梦。
想到这,纪筱哼起一段旋律,那是慕远昨天刚写的,就写在破烂的牛皮本里,包好了,放枕头下,她偶尔会去偷看,这些慕远都知道。
“今天能不能换个口味,我不想吃鱼。”
纪筱踢起水花,她扭头,看到那个清瘦的背影在船舱里捣鼓半天,动也不动的,真是奇怪。
闻言,慕远笔锋一顿,拿橘子皮擦了擦指尖的腥味,声音没有起伏:“想吃什么,自己去买。”
“哦~”
纪筱转身跳下,她拍拍小手,整个人靠在门框上,“我想吃烧饼。”
“钱在箱子里,密码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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