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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沾了灵气,又不踩了规矩。
这般布置,倒也巧得很。
姜义微偏着头,先看那排果苗,又扫一眼那条模糊的山界,唇角忽地一翘。
“这臭小子……”
语气虽嫌,眉眼却分明有些得意。
姜义拢了拢袖口,将牲口赶进山里去。
拍了拍掌心的土灰,转身想着去瞧瞧那几垄嫩苗。
脚才一转,却见山脚有人影晃动。
定睛一看,是那刘家小子。
这小子自从上回披着袈裟、嘴里念着经,手里还拨着串佛珠,志气冲天地说要探后山。
结果还是迷在那后山里,连影子都没见着,之后便销声匿迹了好一阵子。
姜义本以为他总算长了记性,歇了那份心思。
谁知今日又来了,身边还多牵了一条狗。
那狗皮毛黑得发亮,油光水滑,一丝杂色也无。
四蹄踏地轻飘飘,像踩着薄云过草,没半点凡犬的土气。
最出挑的,是那双眼珠,黑白分明,滴溜溜直转,亮得像会说话。
刘家小子远远看见姜义,脚下发力,几步小跑到近前,规规矩矩拱手行礼,嘴里喊得勤快:
“姜叔早。”
第六十三章寻山猎犬
又从怀里掏出个模样稀奇的果子,红里透青,还冒着点子汁光。
说是山里摘来的,特意带来给姜曦尝尝鲜。
姜义接过果子,鼻尖略一嗅,心里有数。
脸上却只是笑着应了声,眼角余光一直没从那条狗身上挪开。
“这狗不错。”
他说得不轻不重,像是随口一句。
“毛色油,脚步轻,眼神还透着点山里的野气。”
刘家小子听得这话,脸上神色登时亮堂起来,语气都轻快了几分:
“姜叔果然眼利!
这是家父托了人,从千里之外寻来的,名唤‘寻山猎犬’。”
他说着抬手在狗脑门上轻轻一拍,那狗便乖乖卧下,尾巴轻轻一摆,安静得很,倒真有几分灵性。
“专擅寻踪觅迹,鼻子比狗精,脚程比马快。”
他一脸自得地补了句:“这回有它带着,我定要往后山深处闯一遭,好歹瞧出点门道来。”
姜义点了点头,神色里既无打趣,也没多夸,只淡淡道了一句:
一纸婚书,一份赌约,双重身份,只为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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