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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第1页)

我能够清楚的记得,《神都》动笔的时候,屋子外面是一片冰天雪地。

不过房间里的暖气非常不错,所以我只穿了一件单薄的T恤。

刚刚在贴吧完成了一篇连载,日更,两个月,两千两百万点击,那是是足以让自己小小自豪一把的数据。

有些累。

几天以来都没有再创作甚麽的兴致,於是与Zip打起了游戏。

是《Biohazard5》,老游戏了。

不过因为打的还不错,所以总能提起一些兴致。

Zip和我配合的很好,拿到了全球三位数的名次,1408。

我问Zip,这名次是吉利还是不吉利?Zip说,不然我算一卦。

我说滚。

对於一个习惯写东西的人来说,一个故事的终结带来的是任何东西都替代不了的满足感。

当然,还有无法回避的空虚。

我丢下手柄,留Zip在客厅。

他打开了另一个游戏,我已经记不住那是甚麽了。

大概是《使命召唤》,又或者是《上古卷轴》。

我钻回卧室,打算写点没写过的,权当解闷。

没打算继续写《终末之果》,因为思路有些迟滞,心情也不是特别合拍——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写了。

《神都》,我打下这两个字的时候,只是借用了《终末之果》中的一个词汇,并没有打算以现在的这种姿态展现出来。

可是一切,就这麽开始了。

《神都》成了整个系列第一个完成的作品,在今天,在动笔的五年之后。

五年。

五年以前,我从未想到,自己会体味到衰老的滋味,虽然只有一丝徵兆。

从未想到,会有至亲的二人在眨眼之间相继逝去,留下一间再也无人居住的房子。

从未想过,自己会组织起属於自己的小家庭,有了值得永远爱的女人。

未来在那个时候是一片混沌的迷雾。

我以为自己知道前行的方向,直至此刻回头,才陡然发现那时的自己是如何的无知与迷惑。

《神都》的五年,是人生中最混乱也是最多变的五年。

我并不喜欢这五年。

我并不喜欢《神都》。

我讨厌贪狼,因为我能在他身上看到自己。

我讨厌梅尔菲斯,因为他有的东西我永远也无法拥有。

我讨厌韦尔奇,因为我总是像他那样笑着。

我怕这许许多多被塑造出的人,会质问我,质问我这五年到底做了些甚麽。

我写下了这篇故事,这篇故事却没有为自己创造甚麽未来。

我怕他们问我,值得麽?。

五年以前,我会毫不犹豫的肯出肯定的答案。

我会说,这是我喜欢做的,我写的很快乐,也有愿意看的人,这就是值得的。

现在,我无法做出这样的回答。

因为只要继续活下去,能够允许自己任性的机会就将越来越少。

此谓之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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