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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藏锋第二十二4(第3页)

那家族的家主见了它脖子上的特殊项圈、黄金标识和家徽等物,知道这是颇有来头的灵犬,主人必然身份高贵,又看它齿爪皮毛上都有血迹和碎肉,明显经过了一场厮杀,怕是那位主人遇到了危险,不敢怠慢,立即御剑送往莲花坞通知这片地区真正的老大云梦江氏。

那名主事客卿立即认出这是少主金凌的灵犬仙子,立即派人出发援救。

当时姑苏蓝氏众人也即将离开莲花坞,蓝启仁却被仙子挡住了去路。

它跳起来,咬下蓝思追衣摆一片窄窄的白色布料,用爪子将它拱在头上,似乎想把这条白布顶成一个圈圈在脑袋上。

蓝启仁莫名其妙,蓝思追却恍然大悟:“先生,它这样子,像不像在模仿我们家的抹额?它是不是想告诉我们,含光君或者蓝家的人也遇到了危险?”

于是,云梦江氏、姑苏蓝氏和另外几个尚未离开的家族这才集结了人手,一同前来施救。

仙子引了两次人来,终于在第三次成功搬到了救兵,真乃一条奇犬。

可不管有多奇多灵,对魏无羡而言,它穿了还是一条狗,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即便有蓝忘机挡在身前,他也浑身发毛。

自从蓝家这群辈们进来后,金凌一直偷偷地往那边瞅,瞅他们围着魏无羡和蓝忘机吵吵嚷嚷,见魏无羡脸色越来越白,拍拍仙子的屁股,声道:“仙子,你先出去。”

仙子摇头摆尾,继续舔他,金凌斥道:“快出去,不听我的话了?”

仙子哀怨地望他一眼,甩着尾巴奔出庙去,魏无羡这才松了口气。

金凌想过去,又不好意思过去,正在犹豫,蓝景仪扫到魏无羡腰间的笛子,惊道:“咦?你那五音不全的破笛子终于丢了?这只新笛子很不错嘛!”

他却不知道,这只“很不错”

的新笛子,就是他念念不忘想一睹尊容的“陈情”

,传中的鬼笛。

只是暗暗高兴:“太好了!

这下至少他今后和含光君合奏时,看起来不会太丢含光君的脸。

哪,他原先那只笛子真是又丑又难听。”

魏无羡下意识用手去摸,想起来这是江澄带来的,转向那边,随口道:“多谢。”

江澄看他一眼,道:“本来就是你的。”

迟疑片刻,他似乎还想什么,魏无羡却已转向蓝忘机。

那名客卿方才已得了江澄的一番明和吩咐,已派遣了任务下去,命令手下人清扫现场,加固棺木的封禁,想办法安全地运走它。

而那一边,蓝启仁满腔不快道:“曦臣,你究竟怎么了!”

蓝曦臣压着额角,眉间堆满难以言的郁色,疲倦地道:“……叔父,算我求您了。

请先别和我话。

真的。

我现在,真的什么都不想。”

蓝曦臣从到大都是温文和煦,绝不失礼,蓝启仁就没见过他这种烦躁难安、失仪失态的模样。

看看他,再看看那边和魏无羡一起被包围的蓝忘机,越看越窝火,只觉得这两个原本完美无瑕的得意门生哪个都不服他管了,哪个都让人不省心了。

那口封着聂明玦和金光瑶的棺材不光异常沉重,还须千万心对待,因此自告奋勇来搬运它的是几名家主。

一名家主看到了观音像的脸,先是一怔,随即像发现了什么新鲜玩意儿,指引旁人来看:“金光瑶的脸!”

旁人看了,啧啧称奇:“果真是他的脸!

他做这样一个玩意儿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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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封为神,狂妄自大呗。”

“那还真是够狂妄自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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