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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渐近,春和景明,清风骀荡,铃兰带着堂妹裴淑在黄草峡停歇两日,便搬入乐温县。
一进乐温县领地,铃兰便到县衙大牢,称是李瞳的表妹,过来替四姨母给他送些饮食。
李瞳身穿一尘不染的青袍,规矩踞坐在地,面容清秀,鼻梁高耸如天梯。
铃兰看着李瞳,叹了一口气,这表弟生得比男明星俊朗,可惜鼻梁越高心气也愈高,受打击后容易一蹶不振。
面前的李瞳现在看着人模狗样的,等喝起酒来跟疯狗似的,她早前略有领教,平时没少听四姨母提起给他善后的事。
也真是因为他疯起来郭家遭殃,才给他送到乐温县,现在倒好,乐温县遭殃了。
之前在郭家时,李瞳与铃兰打过几次照面,两人算是熟稔,这会他见到铃兰,温和有礼貌地笑着:“娘终于肯派人接我出去了。”
铃兰捺了捺唇角,“想多了。
你这案底比大明宫的墙厚,恐怕动用郭裴两家的力量都捞不出你。
你可以同我说说事发经过,我替你捋一捋,或许还有一线机会。”
李瞳没理她,自顾自地念叨:“那我总该不是要在这里耗尽一生?”
越说越激动,他起了身,暴躁地踢向铁栅栏,脚趾踢到坚硬的铁柱上,指甲也掀翻了似的,痛得他“嘶嘶”
直叫。
铃兰就抬头冷冷看着李瞳,九尺多的个子,站在牢房里都得微佝偻着背部,以防头顶撞破屋顶。
这优越的天资条件,可惜性格决定命运,路越走越弯。
“表姐,”
李瞳看铃兰想事情想得出身,便喊她回神,语气仍不大痛快:“既然不是来救我出去的,来这里做什么?”
“伸手。”
铃兰看向李瞳,见他乖乖伸手,便往他手里塞了一包面筋条做的零食。
贞观年间大唐便有了面筋,铃兰在乐温县便也入乡随俗,顺水推舟在面筋里放了点香辛料。
李瞳纳闷地嚼着面筋,双腮鼓囊囊的像只温顺小狗,抬眼看她,“还有么。”
铃兰从怀里拎出一袋子,在他眼前晃了晃,见他伸手过来,便重新揣回怀里。
李瞳不免恼羞成怒,刚要破口大骂,便听铃兰道:“想吃你就想办法把自己从牢里捞出去,哪怕在牢里刨个坑钻出去。”
李瞳后知后觉,铃兰这是从头到尾把他当成了狗子,怨道:“人怎么能刨狗洞钻出去。”
“表弟说得有道理。”
铃兰伸手递给他一枚银质小勺。
李瞳木讷地接过勺,“表姐的意思是,当天有人给我饭菜里下毒?还是说我中了毒,所以近年醉酒才如此癫狂?”
铃兰笑了笑,“别瞎想,这是给你刨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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