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擦干净方才用过的刀刃,用火烧了烧,抓住嬴光的左手:「我取你一点心头血。
」
话音刚落,他手中的刀就刺破嬴光左手中指,鲜血从伤口被挤压出来,薄薄盖住另一只干净瓷碗的碗底。
剩下半瓶极阳水也派上了用场,混着嬴光的血,和瓷碗还有那仿佛永远也烧不完的凤凰胆组成一盏新的假魂灯,被放在嬴光与明夷之间。
凤凰胆的火苗还是不大,温度正好轻柔地抚着嬴光的侧脸,如同一双无形的大手,安抚了他原本的焦灼情绪。
李三宝口中说出来,嬴光能听懂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开始了」,之后就是他每个字都能听懂,连在一起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经文或咒语,又逐渐变成一种发音有点像上古音,却更加听不懂的东西。
随着这个转变,嬴光感到左肩似乎有越来越明显的重压感,像有一只看不见的巨型触手,粘腻又冰冷地攀着他的肩,令人心生寒意。
系着红线的地方,红线缠过的的皮肤却被灼烧着,仿佛这是五条从火中分出的线,紧紧勒着他——不是勒着他的手脚脖颈,而是勒住了什么更深更不能语的东西。
抽走魂灯的过程并不痛苦,却会令人生起最难以面对的绝望。
对人而言死亡就是魂灯一盏一盏灭掉,三盏全灭,就没有什么能将魂魄钉在这幅躯壳中的办法,肉体自然就要死了。
嬴光正在被这种可怖的感觉绑架,除了红线爬过的地方,沁入骨髓的冰冷令他呼吸困难,睫毛上也结了一层白霜。
他已经无暇去看李三宝的动作,馀光只能瞟到红线上游移的火光一点点没入明夷的身体,二人相触的手掌间也越来越滚烫。
随着李三宝剑指在虚空中画毕,嬴光只感到有什么东西破开左肩的骨头和皮肉,冲出他的身体,短暂灼热了那一片皮肤后又彻底分离。
他还没来得及一睹自己魂灯的模样,便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第24章24.旧景再临
明夷「晕」过去的前一刻,只看见嬴光转身离去的背影。
「小嬴……别,别走……」他伸出手去捉青年本应挺拔却因奔跑上楼的动作而弯着腰的背影。
手臂的肤色被突然垂下的大袖遮盖,明夷在支撑不住前最后一个念头是,兰台的楼梯太陡了,嬴光要跑慢些才是。
电灯的光在一瞬间模糊,更昏黄的烛光不由分说地摇曳满室,从四面八方,将明夷脚下的影子摺叠拉扯成变形的星芒。
被迷茫玷染灵台,明夷下意识抬起指尖碰了碰脖颈,双眼爬上后知后觉的疑惑——他方才为何要碰那处?
今天是什么日子?为何整座兰台看不见半片人影?
明夷将大鱼际抵着额角揉了揉,似乎想起来一点什么。
兰台今日有贵人来访。
他还未完全从恍惚中脱离,踩着自己阔别已久的影子上了二楼。
曳地长袍行动不便,上楼梯时他不自觉地小声抱怨了一句:「楼梯作甚修得这样陡……」
说完明夷又愣了愣,他以前也是这样穿,也是这样上楼梯,怎么过去从不觉得有哪里不便。
今天手下小吏没有将二楼的窗打开,明夷便自己支起窗牖。
兴造者,巧于因借,嘉则收之,他总觉得兰台书香虽好,却难免单调,要从外面借一些花草的灵气进来才更妙。
窗外是衔天接地的大泽,岸芷蓁蓁,汀兰葳蕤,风移莲动,水过桨鸣,目之所及,上下皆渌渌。
原先被一扇窗隔绝的水汽浸润明夷鼻腔,群芳之气直入肺腑,通达百骸,涤荡灵台。
才收回一点漫溢的思绪,明夷却突然心痛如绞,又被不知何处所起的悲恸深深裹挟。
自西方而起的破法之风吹过重洋,印度灵山在风中挣扎,埃及的法老们在向神祇诉求,法术在消亡,修行人在彷徨,周天修士最后的安身之地是东方的大清国。但大清国的天地边界却在被侵蚀,随破法之风而来的传教士手拿圣典游走于天下每一个角落。在这个天翻地覆的年月里,新生与灭亡只在一线之间。有人一头撞进了这个即将消亡的修士世界本人完本书有人道纪元黄庭,另有一本用马甲写的最满意的书剑种暂停中。求收藏中书友交流群94495795...
星河,当年我立志从军而你选择从商,转眼一别十年已到!今天我荣耀归来,可你却是天人永隔了!你死不瞑目,我杜少天更是心有不甘!杜少天狠狠的掐灭手中半截香烟,看着对面的一幢豪华酒店。目光如电划破晨曦!浑身迸发的那股叱咤风云的气势,依然如剑指苍穹!并没有因为他退出军旅而稍显褪色。五年前他一战封神,五年后他执掌剑阁!但待他荣耀归来,却已经物是人非!这战神一怒天下撼的结局又将会是怎样的一片腥风血雨?...
汉兵兵者,国之利器也汉家儿郎汉家兵,百战不折冠群英!现代军人穿越汉帝国,力挽狂澜。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纵然身死,绝不后退!群2523218固定每天中午更新,如有特殊情况,早晚更新)认真写书,认真做人,至于简介,我知道写的不好,就这样吧,多谢)...
入赘富家的女婿,受尽白眼,毫无尊严,世人却不知道我真实身份是隐世豪门的弃子,看我如何执掌豪门,玩弄金钱权势,把这天地搅个天翻地覆!...
某天,一阵神秘的宇宙风穿透了地球北纬三十度的所有城市,一个月后,在这些城市里所有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青少年开始显现出不同的异能。这些正处在叛逆或是激进时期的青少年们,分成了正邪两派。终于,在二十年年后,爆发了世界第一次异能之战。转眼,十三年过去,世界已经稳定。苏灵和白墨是第一次异能大战所在城市的幸存者,两个经历...
他调查案件的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上到多年的疑难杂案,下到寻找猫狗,似乎没有他破不了的案子。不过他给人的印象最多的还是,喜欢随身带着一把生糯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