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是江华一直注意着小混蛋,看见刀子扎过来,他不退反进,冲着小混蛋的胸膛就是一记顶心肘。
小混蛋虽然没有练过武,但是街头厮混,打的架那是多了去了,他知道江华这一肘的厉害,弄不好真的要把命丢在这,当然他也可以扎死江华以命换命。
可是小混蛋不想死啊,他一切的乖张举动,都是为了混个名声,好多捞点儿好处,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
小混蛋及时后退了一步,江华的顶心肘堪堪砸在小混蛋护住心口的双臂上,原本七分力道,被削弱成了三分。
即使只有三分力道,小混蛋还是飞了出去,可以看出左手耷拉了下来,可能是被撞断了。
要说他也是狠人,不顾自己伤了一条胳膊,一骨碌就爬了起来,右手拿刀挥舞,逼开了围上来的老兵,拔腿就朝着旁边的胡同跑去。
老兵们紧跟其后,但是没一会儿功夫又出来了,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
“这小子太滑溜了,踩着杂物,只用一只胳膊搭在墙头上就翻过去了,等我们爬墙头上,已经看不到人了。”
李援朝一拍自行车把手,气愤的骂道:“丫的,算这小子命大,这都能让他给跑了。”
江华很平淡的说道:“很正常,这小子自小就是胡同窜子,闭着眼睛都知道往哪逃,咱们比不了。”
李援朝看着江华,欣喜的说:“这位兄弟眼生,倒是让我吓了一跳,身手了得啊。”
李援朝心里的小九九已经盘算开了,他李援朝想成事儿,就要把有本事的人往自己身边扒拉,而江华明显是个有本事的,所以他要拉拢。
“过奖了,种田的把式而已。”
钟跃民给李援朝介绍起来:“这是我哥,叫江华。”
李援朝知道怎么回事了,这年头收养战友遗孤的事情太普遍了,看二人不一个姓就明白,这个江华是钟跃民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我是李援朝。”
于情于理,李援朝都要自我介绍一下,这是礼貌和教养问题,同时伸出手和江华握手。
“我,江华。
我知道你是李援朝,坐中军帐,摇鹅毛扇的人物。”
李援朝到底还是年轻,听不出话外的意思,想当然地认为这是江华在夸奖自己,于是一脸洋洋得意的颜色。
李援朝谦虚地说道:“过奖了。”
江华说道:“我这儿还有朋友,就不耽误了,各位再见。”
李援朝哪会让江华这么轻易是离开,于是开口说道:“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今儿你们替我拔份了,我请吃饭,大家一起啊。”
“不了,你们和他玩不到一块去,人家不是大院儿的。”
简介老作者新书因为一场交通意外,三十岁的叶南重生回到了十八岁并且觉醒了青梅培养系统。这一年,叶南还没有因为中考和林清竹分开。这一年,林清竹还是一个萌哒哒的少女。这一年,叶南还没有结婚,林清竹还没有自杀。这一年,一切都还来得及。看着眼前青涩的少女,叶南表白了,重活一世,他不能再让前世二人的悲剧重演!直到某一天,班上转来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叶南怎么看都觉得这个女孩子长得好像自己前世的妻子本书又名原来我的青梅十八岁的时候这么萌!我穿越到过去寻找心中的白月光我重生了,我妻子...
闯进一个个荒芜的旧时空,三国明末满清,掠夺他们的资源,改变他们的历史进程,殖民,开拓,建立起一个超级庞大的时空走私帝国。做个QQ群吧,11711699,欢迎大家参与。...
甜宠全本免费一辈子乖巧懂事的苏明娴憋屈而死,含恨而终!一朝重生,去特玛的贤妻良母,爱谁谁,老娘不干了!她要脚踹极品,手撕渣渣!还要摆地摊,开公司,上大学,走上人生巅峰。至于那个男人,哪凉快哪呆着去!沈驰你这辈子休想离开我。苏明娴面无表情当初可是说好的,谁不离婚谁是狗?沈驰汪~...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一种能力,能随意变化容貌,你会做什么?开家举世无双的美容中心?还是变化着容貌肆无忌惮地想干自己以前不敢干的事情?一种能力,能令你不惧刀枪,你会做什么?天真般成为守护这座城市的守护神?还是愣头青似得率领着一干兄弟成为地下皇帝?拥有控制细胞能力的郑东,会怎么利用这种能力令他在都市混得风生水起,纵横花丛?PS新书需要每一位读者的支持,拜托各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