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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沅挺有感觉的。
江恒给沈沅买了好些衣服,都是真丝雪纺的,还给她买了一块表,是块劳力士的,不贵,他怕贵了,沈沅会不要。
本来若是寻常人追求沈沅的那种,这些东西,沈沅是绝对不会要的。
带着声色犬马的味道,可江恒不同,江恒就一边给沈沅收拾行李箱,一边嘀咕:“又要走了,也不知道去多久,一个人在外面,不着家。
家人在美国,你却一个人在法国。”
却像是一个絮絮叨叨的老母亲,在给临行的女儿收拾东西,让沈沅的心里软软的。
邓澜也这样,不过他做得没有江恒这么任性,这么真性情。
以至于沈沅坐在旁边,什么都不干,心里却软到不行,一直在和路一尘对望。
两个人都说不出口。
江恒给沈沅收拾完了行李箱,又一边嘀咕着,“女孩子在外面,懂得保护自己,尤其是娱乐圈的人,有什么问题,找我,记住了吗?”
一边就把那块表给沈沅戴上了,沈沅没有做声,面对江恒的唠叨,也什么都没说,她甚至觉得,江恒挺亲的,至少不像江朝云那样,把真实的自己,藏得很深,让人看到的,是不羁的他,是城府深沉的他,是女人怎么都拢不住也抓不住的他,林静雅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按理说,找对象就该找江恒这样的。
路一尘说,“我先出去。”
她觉得自己在这里实在多余了,便出去了,她知道江恒不是江朝云那种败类,不会对沈沅怎么样,所以,路一尘很放心。
路一尘去了酒店楼下,想去透透气。
却在楼下的角落里,看到沈迟正在那里抽烟,他的头靠着后面的墙,很颓废的样子。
路一尘刚要转身离开,沈迟就从后面说了句,“路一尘。”
路一尘根本理都不想理,就要离开。
沈迟眼疾手快,一下上去拉住了路一尘,路一尘挣不脱,“啪”
地扇了沈迟一个耳光,“败类!
你和江朝云一样败类!”
沈迟的脸上,五个手指印非常清晰。
沈迟也并不知道,江朝云在美国也挨了他爸相当厉害的好几个耳光,比他挨得重多了。
沈迟攥着路一尘的手,不放开,“我不是故意的。”
“杀人也不是故意的。
败类,你就是败类。”
路一尘的眼睛里清晰地在喷火。
“怎么痛快,你就怎么骂吧。
从今天起,你走到哪,我跟到哪,我保护你,谁敢欺负你,我就和他拼命!”
沈迟仿佛发誓一般地说到。
“用不着!”
路一尘气愤地又说。
“别这样,别这样。”
沈迟很不冷静地把路一尘拥在了怀里,“我这么喜欢你,不是说说的喜欢,是真的喜欢。”
他的头靠在了路一尘的肩膀上,有点儿上赶的样子。
那天,沈沅回了法国,他本来是想找路一尘聊聊天的,却不想,路一尘正好洗了澡,刚刚换了睡衣,头发湿漉漉的,沈迟毕竟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挡也挡不住的荷尔蒙。
他却不成想,路一尘在情事上面,竟然是懵懂无知的,他原想的是,她这么老练的人,肯定懂得也多,却没想,他亲吻她的时候,她那么懵懂,像是一个几岁的孩子,沈迟瞬间对路一尘有了特别的亲近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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