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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瞬,我看见丹尼尔眼里掠过一丝兴奋……“oh,i-like-it”
。
哦靠!
至于吗?
旧时中国,遥远的古代,女子的脚才是禁忌。
虽然我不懂古时候人们怎么想,但这种奇怪事有听过。
因为禁忌,才有淫者暗自喜欢,就跟恋物癖一样心理。
到现代,脚完全没这个涵义。
男生的脚,更不值钱,平时撒丫子光脚,只有讨人嫌,没人稀罕,有什么值得兴奋?而丹尼尔的解释是,“breathtakingly-beautiful(叹为观止惊人美丽)”
!
仅仅是因为大,抑或还为别的什么?我知道他们这号人的心理是个很奇特的组合。
是大。
中国鞋码45,美国鞋码1o号,欧码43又三分之一,日码27o……
我太太曾对我说,tony你少穿篮球鞋,已经够大,穿篮球鞋看着更让人受不了!
我小伙伴说,tony,你也太霸道了,凭什么你站在地球上要比别人多占几分地?
我干妈却说,小tony,别听他们的,男人的脚就是要大,看着稳当,脚大的人是发财命。
干妈喜欢,手小脚小的男人小家子气!
一切争执都是由我而起。
我觉得我干妈的话我爱听。
我这么大个子,哪个零件小都不像话,每个零件都应该有合适的比例。
干妈不好意思夸我其他,她要好意思一定也会发出各式各样的赞许,老辈人都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
老辈人都希望男孩长得像一棵树。
大树。
特别粗壮、经得起风雨的那种。
丹尼尔对我这双脚的想法,显然和其他人不一样。
丹尼尔的喜欢,也许,和所有喜欢我的人也不一样。
丹尼尔如果和我干妈一样,把我当小孩看,也许一切麻烦都不存在。
干妈那次不小心撞到我洗澡,我惊叫还没完,干妈便故作生气,嘟着嘴说:“干妈的囡(女儿)都养得你出来,难为情啥啦?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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