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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强哥(第2页)

从地形上看,只要有水有粮,这里似乎比城池里还安全的样子,难怪能在危险重重的当阳山脉存活数十年。

至于寨子里的人,虽然在外凶名赫赫,在这山上可不敢胡来,樊开山御下极严,谁敢在寨子里杀人,抓住就是“飞天杀”

——从百丈崖上通过绞盘发射出去,可以说死得非常壮观而恐怖了。

曾经有人听见过,某些肺活量好的,临死前的惨叫声,可以传到很远的地方。

就算是大当家本人,摔不死的可能性为零,差别主要在于骨头还剩下几根完整的,就算挂在某处,侥幸剩下一口气,后山山崖下无数怪兽妖罗,会为了一个修龙者的血食争得昏天黑地、不亦乐乎。

至于斗殴,樊开山基本是不管的,只要别打死就可以,所以,寨子里几乎天天有人鼻青脸肿,恭继就因为多瞄了一个眼睛像熊猫一样的家伙,差点被对方洗刷刷。

当然,若是生死仇恨不死不休,可以向三当家申请上山寨演武台较量,打死打伤概不负责,别看山贼们整天红眉毛绿眼睛的,申请生死战的匪徒倒是不多。

整个黑风寨,大概只有一千多人,其中修龙者有三百五十人左右,比如劫掠、买卖、狩猎、采砂等下山任务,都由修龙者去完成,至于洗衣做饭、跳水担浆、稼樯畜牧等杂役苦役的工作,则由不能修龙的凡人完成,除了少数铁匠、木匠、革将等手工艺者之外,大部份凡人皆是面黄肌瘦、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可以说十分凄惨了。

动物世界,优胜劣汰,强者制人,弱者制于人,在这里显得尤为突出。

这些凡人之中,混得最好的是一个叫庄强的家伙,此家伙是樊开山、诺修文、丈飞等三人的厨师,因为脑袋又大又肥,寨子里人都称其为“猪头强”

猪头强也算得一个城里人,却是被强掠上山来的。

这厮原先是一个屠户,在美食方面颇有研究,正筹划着在西鹿城开一家酒楼——东家兼大厨,干着自己想干的事情就把银子挣了,没想到遇人不淑,选了一个合伙人却是帮派里的。

这个帮派叫“雪狼帮”

,与黑风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帮主叫池东渐,早听说樊开山嫌山上的伙食粗糙,吃个饭如同拼命,于是干脆酒楼也不开了,直接将猪头强装进一个麻布口袋,联系黑风寨的土匪将之扛上山来,作为樊开山四十大寿的生日礼物。

大概享受惯了,美食家一般都很怕死,还没动用什么手段,猪头强便眼泪鼻涕一起来,磕了十万八千个头表示臣服。

从那以后,樊开山面色由黑转红,就如打了玻尿酸般渐渐有了光泽,樊玉儿也变得白白胖胖的,自然,猪头强也因此得到了樊开山的礼遇,加之山里确实有不少好食材,连猪头强自己都胖了五十多斤。

有嗜好的人,快乐就是那么简单,只要身体健全并且嗜好得到满足,谁管他君子小人,是非好坏?谁管他天上地下,今夕何年?

这种心态,颇得众土匪老爷欣赏,就算是修龙者见到猪头强,都是“猪头强”

、“强哥”

的叫着,这厮屁颠屁颠的,也是答应得跟孙子似的。

猪头强的生活状态,引起了恭继的严肃思考乃至思想共鸣,君子就一定要跟乌龟、螃蟹一样吗?有几块硬骨头都长在外面,看似高冷,其实每一刻都有赴死的危险。

男人只要胸中有丘壑,心里有定见,将敷衍和应付做到让人无话可说甚至满意之至,也是一种功夫,何必追求内外一致、表里如一,在贼窝里彰显冰清玉洁雅致孤傲,给某些夯货将有着香港脚味道的草鞋印到自己脸上的机会?

除非,自己已经具备让傻逼听自己讲道理的威慑力,看来,短时间内怕是没指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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