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htmltimu"
>第11章 再见渣男
白老太太虽然是个妇道人家,对官场上的一些弯弯绕绕却颇有几分了解。
沈老太太今儿带着这么多贵重礼物亲自登门,足以说明她那位侄子在她心目中有些不可小觑的重要地位。
如今对方的侄子任职于自己儿子的麾下,没出差错倒还好,要真是出了什么差错,以白老太太对自家儿子那铁面无私的性子的了解,白家和沈家势必会撕破脸皮,最后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这样一想,白老太太便觉得沈老太太今日亲自送来的这些礼物有些烫手。
沈老太太却不以为然地笑道:“不过就是一些补身子的药材,还有一些姑娘家喜欢的金银玉器,不值什么大钱,亲家别嫌弃礼薄才是。”
说着,便吩咐家里带来的下人将大大小小的箱子搬进了房间。
白老太太见搪不过去,也只能笑纳。
期间,跟在姨母身边的白洛筝趁机打量了一下沈家这些老老小小。
除了沈孤辰之外,她对其余几人也并不陌生。
眼前那位穿金戴银的沈老太太今年大约六十多岁,由于保养得当,再加上多年养尊处优的贵妇生活,以至于她浑身上下都迸发着一股盛气凌人的气势。
虽然这股气势白老太太的身上也有,但沈老太太的气势看上去却更显专横跋扈,得理不饶人一些。
白洛筝对沈老太太的印象非常不好,从自己上一世顶着一张丑脸嫁进沈家的那刻起,对方便经常在她面前摆脸色。
对沈老太太来说,她要娶的是乖巧听话又能给沈家带来子嗣的孙媳妇,而不是久经杀场浑身布满戾气的女将军。
可由于白洛筝上一世的身份非常敏感,以至于她嫁进沈家之后,除非她犯下大错,否则沈家上下绝对不能在她这个国家功臣面前摆出任何架子。
这个认知正好碰触了沈老太太的逆鳞,所以就算明知道白洛筝不并是个好惹的女人,在她嫁进沈家的那几个月里,对方还是极尽所能地摆出当家主母的身份,一而再再而三的给白洛筝难堪。
别看此刻的沈老太太露出一张慈祥的笑脸,其实笑容背后,却隐藏着足以致人于死命的阴毒和刻薄。
至于沈家的媳妇孙氏,也就是沈孤辰的这位嫡母,在沈家的存在感并不强烈。
原因很简单,沈老太太是个独断专行的女人,即使长孙已经大到快要娶妻成家,她依然独揽沈家财政大权,完全不给媳妇当家作主的机会。
而且从沈老太太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来看,再活个一二十年完全不成问题,所以孙氏想要当家,可有日子等了。
最让白洛筝觉得有趣的就是沈家这位小姐沈彩柔了。
沈彩柔的年纪比白洛筝还要大上一岁,按理说,大户人家十岁的孩子已经开始懂事了,可沈彩柔却是个异类。
从她随祖母和母亲哥哥踏进侯府的那一刻,便对一直没吭过声的白洛筝生出一股说不出来的敌意。
饶是白洛筝聪明伶俐,一时之间也没弄明白那丫头为啥只看她不顺眼。
直到对方那不友善的眼神在她身上打量了良久,白洛筝才猛然意识到,沈彩柔之所以一上来就在她面前甩脸子,是因为两人今天穿的裙子撞衫了。
她们身上穿的都是浅粉色的长裙,不管是衣袖还是裙摆的样式皆有七八分相似。
只不过,白洛筝身材瘦削高挑,皮肤又白晳娇嫩,再加上她上一世在战场上厮杀了整整十年,无论是神韵还是气质,皆比沈彩柔耀眼夺目,更胜一筹。
这倒不是说沈彩柔长得丑,事实上这位沈家小姐的容貌生得也是极精致的。
只是有句老话说得好,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凡是就怕做比较。
沈家小姐和白家小姐虽然穿着款式差不多的衣裙,但明眼人一看,就立刻分辩出谁更惹眼,谁更有气质。
沈彩柔大概早就发现自己在白洛筝面前逊色了不止两分三分,心底瞬间对其生出敌意。
从踏进门的那刻起,便三五不时的冲白洛筝翻白眼。
听到长辈夸赞白洛筝聪明懂事,端庄秀丽的时候,还噘着嘴巴,非常不屑地冷哼了一声。
沈家小姐对白洛筝露出敌意的画面,并没有逃过柳姨娘母女的一双凌利的眼。
虽然这母女二人对沈小姐不见得有多待见,但她们对白洛筝这个嫡女更是没有半分好感。
上次白洛晴在白洛筝的故意陷害下,挨了老太太一顿板子。
就算屁股上的伤已经好得差
沈燕珺简直想冲天悲愤怒吼。她一个高级金牌教师,有才有貌有钱有地位,为什么做好事反倒没好报,居然穿越了!穿越也就罢了,为什么还穿进一本书里,成了又蠢又作最后把自己活活作死的炮灰沈燕岚?为了重新过上幸福安乐的日子,沈燕珺不得不祭出自己的金牌技能因材施教,开始努力改变自己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哥哥学业不好不成才?来来来,三年会试五年模拟了解一下,题海战术,包教包会,让你考中进士不是梦!太子中二叛逆不听...
别人眼中的废物,其实是蛰伏的隐龙。看男主如何一点点找回自我,征服爱人。不管你如何对我,我对你的心始终不变!...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瀚牧的经典小说我真没想成兵王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我宇历威混花都,闯江湖,面对特保人员小露一手但,但真没想成兵王啊!都市恶少,霸道御姐,江湖高手任你各种不服,终将乖乖给我唱征服!但,但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重生逆袭人生上一世舒妍被至亲的人害得惨死,重回了十九岁,身无分文,被寄养的家庭欺负。她努力挣钱,读书,开店,开公司,为的就是重活一世,能够风风光光的回去,好好的收拾那些害死她的人。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孤军奋战,但老天送给她一个兵哥哥。弟弟,什么鬼?她是个女滴。好吧,看在他人帅人好的份上,她要抱紧大腿。...
虫虫写这本书已经一年多了,呃,虽然有些水份,不过也尽心尽力去写,用心去构思,只可惜虫虫不是一个专业写手,盲目地去追求,去写,总是写不好,其实也没办法,虫虫实在不是写书的料。好了,最后就是虽然烂尾了完本,不过,该讲的讲,该交代的已经交代,总算是一个好的烂尾,谢谢各位大大们一年多来对虫虫的支持!其实本书的字数已经不少了,100多万字,在这里虫虫能自豪说声,逍遥虫虫...
核动力战马,钛合金长枪,不死军团,纵横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