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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说的是,我却也有此意。”
吴清之侧一侧目,眼光落在迟榕身上,带着点暖意,“我尚在病中,便将此事耽搁下来了,只委屈了迟榕。”
迟二爷听闻此话,只朝着吴清之挤眉弄眼,觉得这小子心眼多,最善于迷惑人心。
他倒是轻看了这姓吴的小子!
本以为吴清之只是工于内媚,最容易把迟榕这样刚出阁的小姑娘哄得五迷三道的,谁料,他一人一套腔调,竟是左右逢源,八面玲珑,滴水不漏。
可碍于大哥归心喜悦,迟二爷便不好在饭桌上呛吴清之的话。
“现在拍结婚照都流行穿西洋的白纱裙,再戴白头纱,手里捧月季,但我觉得喜袍长衫也很有味道。
你们二人打算拍成什么样的?”
吴清之与迟榕对视一眼,他们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
婚虽然结了,可爱才刚刚恋上,哪里来得及上相馆拍照。
但迟老爷很看重结婚照的问题,他与妻子没拍过照,后来妻子早亡,家中竟没有一张照片能留着作念想,以至于时至今日,迟榕根本记不住娘亲的模样。
所以迟老爷别的都不过问,唯结婚照一事,他一定要在今日为女儿女婿拍板。
“拍照……也不是很急啊,起码让我减几斤肉再去拍嘛。”
迟榕满不在乎的说。
迟老爷啧啧啧一摇头:“小姑娘家家的,脸圆润些才上相,”
说罢,乐呵呵的转向吴清之,“小吴,你觉得呢。”
吴清之笑道:“的确,我也喜欢迟榕脸上带些肉。
结婚照虽然是大事,但总要留时间给迟榕挑一挑衣装,不如我先派人预约相馆,改日去试衣,尽早拍完。”
迟老爷听罢,略点了点头,吃一口醋鱼,又补充道:“拍完照切记给我一份,女儿嫁了,我也要留个小纪念。”
迟老爷知文通理,却不失幽默,岳婿二人相谈甚欢。
这顿饭吃得太平,席间迟二爷没说几句话。
但圆桌太大,迟榕手短,夹不到菜,迟老爷虽将此情此景看在眼里,竟仍是无动于衷。
迟榕生着闷气,低头干扒白米饭吃,只心道一别了三秋不止,阿爹非但不疼她,反而还不管她了,真是岂有此理。
光吃米饭寡淡无味,迟榕四下看去,一盘凉拌苦瓜离她手边最近,于是夹来一片,小小的咬下一口试试味道。
谁料,只这小小的一口,便足以让迟榕呸呸呸的呛起来。
酸甜苦辣咸,迟榕唯独苦味吃不惯。
“好苦好苦!
我要喝水!”
话音刚落,吴清之便倒来一杯晾好的白开水送到迟榕嘴边,可连喝了好几杯,苦味还在嘴里散不去。
吴清之于是摇铃唤来侍者,吩咐道:“另煮一壶苦荞茶来,别太烫。”
迟榕嘴里苦哈哈的,心里也是苦哈哈的,看到白米饭上那大半片苦瓜便来气,筷子一伸,便要夹起苦瓜扔掉。
迟二爷见状,将筷子一撂,凶巴巴的瞪着迟榕说道:“阿榕,又没规矩!
多大个人了还挑食,不准浪费食物,给老子吃!”
迟榕不服气的噘了噘嘴,口中振振有词:“那你吃鱼香肉丝怎么专吃肉丝不吃萝卜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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