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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几乎都没有睡着,顶着黑眼圈,六点不到就爬起来去做早饭,淘了大米黄米燕麦片玉米粒,切了南瓜准备熬南瓜粥。
吴筝喜欢喝南瓜粥。
记得第一次喝是和妈妈争吵后,第二天起床,发誓绝对不要理那个不可理喻的坏大人的时候,妈妈就笑嘻嘻的端过来一碗橙黄的粥,喝下去,甜到心里,却不腻,开心的再盛一碗,早忘记了和妈妈生着气。
经过一个夏天的日照,秋天的南瓜正是营养最盛的时候,南瓜粥除掉对于吴筝来说有着道歉和好的意义,初秋的南瓜粥也最容易温补肠胃,对天天喝酒的纪念再好不过了。
把南瓜擦了丝,所有材料都放进锅里,再加了几块冰糖,然后开了火,坐在一边发着呆。
这个工作也没有很好,待遇也不好,或者说根本没有待遇,伺候一个冷冰冰的大冰块和一个直冒鬼点的小家伙,才两天就已经筋疲力尽气力全失,甚至还等于被关在一个豪华的笼子里,吴筝问自己,你不是最喜欢自由自在了么。
为什么,这么怕失去这个工作。
出着神,右手被握住了,看过去居然是一晨。
小家伙也有点忧心忡忡的样子,“姐姐不要怕啦。
我们是一国的,我会保护你啦。”
吴筝心下一暖,这小家伙,才一天就被自己收伏了?
早饭的时候,纪念对餐桌上两个咧着嘴傻笑的人视而不见,径直就走去玄关换鞋。
吴筝顶了顶一晨,小家伙立刻跑出去,仰着脸,笑容大大的,拉着纪念的手臂摇晃,“姑姑快来吃早饭啦,姐姐做了一个多小时呢。
是南瓜粥哦,可甜了。”
最后的结果是纪念面无表情的喝完了一碗,在两个人的紧张的目光下,伸了碗递给吴筝,“再来一碗。”
再次出门的时候,纪念顿了顿,看了眼在身边的两个小跟班,把一个车钥匙似的东西放在鞋柜上,也不说话,扭了身子就走了。
“姐姐,是钥匙诶~!”
纪念绝尘而去的时候,一晨捧着纪念留下的东西兴奋。
“呵,”
大喜过后的吴筝身子疲乏。
能出笼子固然好,不过最好的,还是仍然可以看见大美女了。
走在伦敦街道上,拽着一晨生怕她跑丢,心里则出着神试图理顺着纪念的意图。
最后能得出的结果,似乎是,怕把一晨关在屋里惹出更多的麻烦吧。
早上被一晨拽着吃早饭,一脸的不耐烦,不解释不拒绝,径直就坐过来,除了也许有那么一点点的好心不想驳侄女的面,大部分理由,是怕继续被一晨麻烦吧?
又想起来一晨来的前一天的疯狂购物,是不是怕被一晨叫出去逛街,索性都买好了放着?
或者说想赶走自己的亲亲侄女,也是怕麻烦?
这么想着,吴筝忍不住笑起来,如果这样想,某种角度上说,还是挺可爱的。
心情好起来,坐了地铁带着一晨去圣詹姆斯公园,圣詹姆斯公园坐落在白金汉宫的一侧,没有围墙,以拥有众多的水鸟而著称,是最美丽的皇家公园之一。
小家伙不愿意坐地铁,吴筝的脸垮了垮,就乖乖的听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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