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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 取字长缨(第1页)

“这位就蒙岳武穆开窍,得牛皋赐神锏,连杀金军三都尉的孟家麒麟儿?璞玉(孟珙的字)啊,你孟家后续有人哪!”

万万没想到史嵩之

对孟之祥很高的评价,但这样的评价太高过头了,让孟珙为之色变!

这是捧杀啊!

孟珙为了胜利,在忠顺军内造神,把孟之祥宣传为他得岳武穆青眼,获得神锏,从而让诸人相信“天命在我忠顺军”

,从此无往而不利。

这招在忠顺军内管用,但不能流传出外,因为犯了朝廷的忌和惹得文官不快。

在历朝历代,搞迷信活动是做坏事中的有效法事,因此朝廷为什么在高层禁止“厌胜”

之术(用法术诅咒他人)和不许民间“银祠”

(非朝廷册封正神,比如五通神,黄大仙等)崇拜。

而文官讲究“子不语怪力乱神”

,搞迷信活动他们是不赞成的。

孟之祥原本鞠躬站立,偷眼望去,见到史嵩之穿着二品高官的官服,端坐椅内,眉眼稍显锐利,随身而来的文翰之气,却是遮掩不住,端得不凡。

孟之祥心中一动,暗忖这等高官杀伐果断,不用跟他客气,于是孟之祥大着胆子道:“禀太尉,此乃其他人以讹传讹,末将被一个金将追杀,误入山间野庙,得了双锏,搏杀金狗,也打得精疲力尽,民间皆传末将岳武穆开窍,得牛皋赐神锏,实乃大谬,若末将得到神佑,也不致于打得这么艰险!”

他语言清晰,说话有秩,绘声绘色地把往日过程讲了一通,然后呈上双锏。

史嵩之摸过双锏,锏不错,但并无神力,他令人交还双锏给孟之祥,望向孟之祥,但见得他眉目顺眼,虎背熊腰,年纪虽稚,气质非常沉稳,仿佛如红日初升,乳虎啸林,非同寻常!

不由大悦道:“真壮士也!

实乃自身努力,传言皆不实,民间谬传,不足为信!”

听到他的话,孟珙在旁边轻吁了一口气,知道得史嵩之为孟之祥发声,以他的位高权重,别人就不能拿此来攻讦孟之祥了。

“听说你会唱岳武穆的《满江红》?不妨唱来!”

史嵩之问道。

史嵩之在忠顺军的耳目灵通,孟之祥会唱歌,即使是其侄史志超自重身份不说,自有人将忠顺军情报事无点漏地报到他那里。

“是!”

孟之祥应诺,朗声唱了起来,他被长官指使唱歌,不算失礼。

穿越小强得小心点,在古代不是想唱歌就能唱的,有点身份的人在公众场合亮嗓唱歌,若被打上“伶人、票友”

的标签,那名声就臭了。

雄壮豪迈的歌声响起来,堂内的人顿时听得津津有味,堂外的人听到里面这么重要的场所有人唱歌,无不惊奇。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

孟之祥中气充足,唱得慷慨激昂,感情充沛,感染诸人,无不心绪激动,恨不得追随岳武穆直捣黄龙府,复我河山,迎回二帝!

一阙唱毕,史嵩之击节赞道:“好!

真有岳武穆的风采也!”

普通人真的唱不出孟之祥的水平,会唱的,没孟之祥的气慨,有气慨的,不会唱。

“之祥,之祥,大宋之祥!

好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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