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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珉再三坚持:“若是丢你在这深山老林里,不知道又有什么危险,我安不下心。
“顿了顿,又正直道,“小公子就别推脱了罢。”
他如此坚持,林师也不便拂了他的好意,上了马车,同刘景珉一同向长渊镇方向驶去。
......
车子在长渊镇最繁华的街市停了下来。
这条街上有着整个长渊镇,乃至整个岭南地区最好的酒楼,有钱的达官贵人最爱沉醉于此。
因此此处的酒自然也是价钱极高,林师望着这家名曰一醉春的酒楼,想着,恐怕自己一个月的用钱,也抵不上这里的一顿饭。
此时此刻刘景珉正摇着扇子望着他,好像等着他出钱报答救命之恩似的。
他已经把之前用的弓箭收了起来,整整齐齐地背在身后,现在正轻摇着一把折扇,装得斯文,与之前那带杀气的判若两人。
他看向刘景珉的时候,刘景珉也在打量着他。
一身白衣,没有其他颜色的点缀。
一头乌长发被一根简单的发带束成马尾,别着一只玉簪。
而如今白袍上沾上了血迹,就如同一块美玉上沾了点点血斑,显得有些触目惊心。
这人生得真是好看。
刘景珉心想,一双晕开点红的桃花眼;左脸边细看有颗小痣,点在白皙皮肤上,亦在耳边的碎发下时隐时现。
薄唇,嘴角时常带着笑,让那眉眼也弯弯的,乍一看温和让人亲近,可看久了,又让人觉得同他是有些距离的。
良人如美玉,也许说的便是这般。
林师被他看的有些不自在,于是率先打破沉默:“刘公子去医馆或回客栈,带我来这一醉春做什么?”
刘景珉“唰”
地将手中扇子合上,道:“林公子不知。
这一醉春的主,既是会做生意的老板,又是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
此来让她为公子看一看,莫要伤到了筋骨。”
“小伤而已,找一个小医馆便可,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林师失笑,“我一届小人物,哪劳烦得了孙姑娘为我出诊。”
刘景珉一挑眉,奇道:“原来林公子也同孙姑娘认识?”
林师与她倒不相识,也从未见过。
只是自打他来了长渊镇,便听闻这孙姑娘的名字好些次,百姓口中的似乎是个热心肠的侠女,医术亦能为人所赞赏。
反倒她这一醉春老板的身份,鲜有人提起。
“孙老板的名声在外,整个长渊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在下这样的无名小辈,怎会于孙老板相识。”
林师摆摆手,答道,“倒是你,如此熟稔,看来与孙姑娘颇有交情。”
“当年也算半个江湖人,与孙姑娘是旧识了。”
刘景珉并不直答,只是笑笑,扇柄一撩门帘,做了个请的手势,“快些进去罢,莫耽误了疗伤的时辰。”
二人说明了来意,不出片刻便有人前来,说孙姑娘于后院,请他们前去一会。
穿过熙熙攘攘的大厅,是一片清幽的院子,院中栽着梨花,春时正季,传来阵阵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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