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什么你赢了,快下去吧!
下一组……”
内门弟子站在擂台边上喊道。
马延却不听还在坐在擂台上耍赖不走,叫喊着不宣布他赢了,就不走了,这时候那边内门弟子看着无而,转头看向走过来巡视的另两名内门弟子。
其中一个人走了过来问了一下情况,就跳上了擂台,走到马延边上看着马延,和声和气的让马延起来离开,一会还有下一场比试。
但是马延看到对方对自已和声和气的,便变本加利的哭闹起来,这时候另一个内门弟子突然间就飞起跑上了擂台抬腿一脚就将马延踢飞出去,然后喊道下一组,便拉着站在一旁发愣的同伴跳下了擂抬继续巡视。
赵阳看着飞出几米远的马延在空中完成一个空翻稳稳的落到地上,也不哭也不闹了偷偷的看了一眼那个内门弟子就向山下跑了去。
十三号对战八十八号这上场的两个一下子让人看出了两个人出身。
十三号穿着一身青衣虽然衣服不是新的,但是洗的很干净,相貌虽然不俊,但是让人看起来很舒服,由其他跳上擂台对着八十八号表示友好的那微微一笑。
八十八号穿了一身亮黄色的绵绣紧身衣,金色帽冠将满头的黑发给束缚的整整齐齐,剑眉丹凤眼高鼻角弓嘴,一张白皙的脸上干净无斑,再看修长近二丈左右的身高,手中拿着一把金色的长剑,站在擂台上被微风吹动,让人感觉他就是那擂台的中心一般。
七八中文天才一秒记住ωωω.78zω.còмм.⒎8zщ.cóм
这时候十三号对着八十八号喊道:“沈从阳,岳城。”
而对面的八十八号仿佛没有听见一般,只沉浸在自已在擂台亮相后,台上仅有的几个女人的惊叫所产生的自满中。
而对面的深从阳觉得自已好似被侮辱了一般,对方竟然不看自已也不理会自已,不由的率先攻击向了八十八号。
突如其来的攻击,让台下的几个女子又一次惊叫,而八十八号被提醒后,便轻轻向后一跳,他则贴着地面向后面飞去,与跑来的沈从阳拉来了距离。
然后他用剑插在地上借助剑带来的阻力,来了一个回转半空落地,简直潇洒极了,又换来台下几个女子的轻声赞美。
然后他拔起长剑,一指站在对面的沈从阳说:“不齿小人,敢偷袭你家公孙少典公子我,看我将你打落这擂台之下,以惩罚你亵渎我公孙公子。”
未见他脚步有动作,刷的一样一连串的人影闪动,公孙少典就随长剑直接攻向了沈从阳上三路,这招一用出来,将台下的观看的众人看的一惊,这是什么招式,人竟然能移形换位般的突然出现在对手面前,太吓人了。
此时的沈从阳也被吓到了,但是他不像台向的人那样无准备,他早就提防着公孙少典的攻击,当公孙少典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便第一时间做出了防御。
叮当一声,公孙少典的突然袭击被沈从阳给挡了下来,让公孙少典不由的咦了一声,他从楚城开始参加比试就未曾有对手可以挡过刚才那一剑,这是他家传的功法《一步剑》。
只要能看见对方,就可以跨越中间的距离一步攻向对方,这突出其来的攻击,让多少对手都含恨死在他们家的《一步剑》功法之下。
这让他不由的对沈从阳提防起来,他稍微的退后了半步,长剑在半空中耍了一个剑花,然后便是一个太阴决的起式,又引起了台下的几个女人的惊叹。
这时候台下观看的赵阳,不由的摇头感叹道:“这公孙少典,真会做戏,竟然自带观众来给自已捧场。”
因为他发现那台下惊叫的几个女子,穿着打份都不像是来比试的,都是长裙拖地,而且打扮的都花枝招展。
台上的沈从阳并不受台下影响,他现在全身心的防备着公孙少典,刚才公孙少典突然的一步剑让他不得不提起十二分小心来应对。
而公孙少典发现自已一步剑没有奏效,便有些无耐了,他修习太阴决才修习到第六层境界,而且他从楚城来到太阴教总殿并不是靠打取胜的,多数都是以说服对手放弃比试来取得胜力了。
如何说服对手取得胜力,那全靠他以财开道,或者利用自已家族在楚城的地位,让对方放弃与自已争斗的想法。
可是到了太阴教总殿却发现,他那套在这里不行了,本来他想等抽签完事后,然后找到自已的对手,用利诱或者利用自已带来的众多美娇娘来打动对方,用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叫对方放弃打赢自已的想法。
可是他打听了一上午,也没有找到自已的对手,大部分人都据不告诉他自已的号码,而他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上台演了一出高傲并不重视自已对手戏。
简介老作者新书因为一场交通意外,三十岁的叶南重生回到了十八岁并且觉醒了青梅培养系统。这一年,叶南还没有因为中考和林清竹分开。这一年,林清竹还是一个萌哒哒的少女。这一年,叶南还没有结婚,林清竹还没有自杀。这一年,一切都还来得及。看着眼前青涩的少女,叶南表白了,重活一世,他不能再让前世二人的悲剧重演!直到某一天,班上转来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叶南怎么看都觉得这个女孩子长得好像自己前世的妻子本书又名原来我的青梅十八岁的时候这么萌!我穿越到过去寻找心中的白月光我重生了,我妻子...
闯进一个个荒芜的旧时空,三国明末满清,掠夺他们的资源,改变他们的历史进程,殖民,开拓,建立起一个超级庞大的时空走私帝国。做个QQ群吧,11711699,欢迎大家参与。...
甜宠全本免费一辈子乖巧懂事的苏明娴憋屈而死,含恨而终!一朝重生,去特玛的贤妻良母,爱谁谁,老娘不干了!她要脚踹极品,手撕渣渣!还要摆地摊,开公司,上大学,走上人生巅峰。至于那个男人,哪凉快哪呆着去!沈驰你这辈子休想离开我。苏明娴面无表情当初可是说好的,谁不离婚谁是狗?沈驰汪~...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一种能力,能随意变化容貌,你会做什么?开家举世无双的美容中心?还是变化着容貌肆无忌惮地想干自己以前不敢干的事情?一种能力,能令你不惧刀枪,你会做什么?天真般成为守护这座城市的守护神?还是愣头青似得率领着一干兄弟成为地下皇帝?拥有控制细胞能力的郑东,会怎么利用这种能力令他在都市混得风生水起,纵横花丛?PS新书需要每一位读者的支持,拜托各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