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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论起战斗力,也就比人类的大骑士略强一丢丢,远逊于同阶的白银骑士。
对哈德逊的运粮队来说,这五具白银骷髅是一个威胁,但要是扔在当日的埃塞尔要塞之战中,也就是当炮灰的料。
火焰对亡灵生物有克制作用,估摸着那位骑着烈焰狮的皮尔斯伯爵,就能够和这五具白银骷髅周旋。
当然,对付亡灵生物最专业的还是教会。
要是有牧师配合,对付这玩意儿绝对会事半功倍。
“第一组掷矛手,放!”
伴随着哈德逊一声令下,百余枚一次性长矛直冲五具白银骷髅而去,只闻得噼里啪啦的一阵响,长矛不是被击落、就是被斩断,只有少量矛头完成了使命。
若是别的生灵,被长矛穿身必然会身受重伤,但是对这些骷髅而言,却是完全不值得一提。
“第二组掷矛手,放!”
“第三组掷矛手,放!”
……
一组又一组的长矛飞出,哈德逊暗自庆幸自己稳了一手,没有提前将这些武器拿来对付叛军。
要不然现在就只能直接上去肉搏了。
毕竟,普通弓箭对这些怪物几乎造不成威胁。
没有魔法师,无法直接对骷髅怪的灵魂之火出手,那就只能用笨办法,敲碎他们的骨头。
连续五轮投掷,骷髅怪已经到了营门口,布置的拒马桩、陷坑,都没有能够挡住他们的步伐。
刚才的攻击,取得的战绩是打断了骷髅怪的几根肋骨,顺便在他们身体上留下了若干道印记。
“长枪兵发起首轮攻击,巨斧手第二轮出击,大刀队第三轮出击,战锤队第四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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