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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帮朋友忙。
我是一中的教师。”
“那不是大材小用了么!
我感觉小姐很有素质呢。
可惜,可惜。”
林湄发现他说可惜的时候,满脸都是庄重的表情,这让她觉得这人有点意思。
而高其昌也开始认真地打量起林湄并暗暗喝起采来:很有气质的女人!
一身米色的西式套裙,白色衬衫翻出领口,一头抵肩的中长直发,虽然眉眼不是特别漂亮,但是优雅,灵秀而飘逸。
如果不是时间太紧的话,他绝对会多停留一会,多聊一会儿的。
他对女人很感兴趣,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其实,天底下只要是正常的男人就一定喜欢女人,而他,一个作家,完全有理由找到好看的女人作为生活的陪衬。
他的对女人的直感告诉他,眼前的这个女人,应该是优秀的,或许现在还不特别出挑,但至少她有发挥的潜质。
下次,下次……他边想边付了帐跑出了门。
自从那次打字遇到林湄,高其昌便总想再去一次那文化用品商店。
虽然他对她还一无所知,甚至连姓名都没有问,但是他准备将她装入自己的口袋里她结婚与否并不重要,只要她是女人,他就会让她成为他的女人。
未来是不可知的,而正是因为不可知而更让他雄心勃勃。
想办法接近女人在他来说很容易,他不敢说自己是个猎艳高手,但是他身边从来没缺过女人,为此他洋洋自得。
机会是很容易创造的,第二次走进商店,他对林湄说,要在这里记帐,定期结算,还递过来一张印着好多头衔的名片。
林湄接过来细细看来,什么《某某杂志》特邀记者,什么作家协会常务理事等等。
最显眼的一个头衔:C城晚报副总编高其昌。
林湄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这个小小的眼神被高其昌捉住了,高其昌暗自笑道,这是个很好的开始。
不错,总编这两个字在林湄眼里是个很重的词,读小学的时候,她就想当个编辑,在各种风格的文章里游走,然后决定它们的生死。
这是一件很伟大的事。
现在,她居然就和一个总编面对面了。
林湄忙给刘云婧打了电话,刘云婧说认识这个人,可以记帐的。
于是,高其昌见到林湄的机会就频繁起来。
当然,一开始高其昌亲自到这里来的时候不多,总是派几个记者过来送复印的报纸杂志什么的。
在他的潜意识里,对这个女人不能采取过急的策略,她不浅薄,所以,多花点时间值得。
他一般一周来那么一两次,每次都是扔下十几页写得龙飞凤舞的稿纸,叮嘱什么时间要,然后再调侃几句,便走掉。
他让一切不显山不露水,他要在不知不觉中征服她。
高其昌做得很成功,林湄把注意力都用在他的稿子上。
他的字不太好辨认,刚开始打的时候,林湄费了好大的精力去研究“天书”
的意思,幸好,她的文字功底并不差。
在大学,她还是校刊的主笔呢!
后来,林湄闲着没事就对文章中明显的笔误自作主张地改了一下,高其昌不仅不生气反而夸她改得好。
终于有一日,高其昌郑重地问她:“林小姐,有没有想过写东西?”
“想呀,我在学校的时候也写过一些东西,只是幼稚得很。
后来没再写,不知道还写不写得出来。”
林湄望着他多肉的脸若有所思地答应着。
“那好,现在我有个机会,南方有家杂志社向我约稿,写曲艺明星的专栏。
母亲告诉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直到有一天,我的电话响起,对方告诉我,他是我父亲helliphel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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