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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一动(不可否认,他的确很会奉承人),也想到这是最后一次了;他走了,我也就自由和解脱了,终于点一下头。
他马上撕了两张材料纸,递过来。
我接了,觉得挺舒服的。
他又拿了钢笔。
在纸上划了几道,却没有墨水,偏着头往抽屉里找,抓出一大堆东西放在桌上。
有小说《罪与罚》,也有信纸和信封,还有手机卡、移动的宣传彩页、英文小说《基督山伯爵》,和乱乱的一张张的单词。
但他翻遍了整个抽屉,也没有找到墨水。
桌上东西堆得满满的,都开始往下掉了。
他只好问旁边的李芩借。
我眼睛瞧着他,并不说什么。
他拧开墨水瓶,拧开笔,打上墨水,又拧上笔,也拧上墨水瓶。
在纸上又划了划,递给我。
我淡淡地说:“还是用我的吧。”
说着,头懒懒地朝肩上一靠,在桌上铺了纸,“啪”
的一下,拔开自己的“英雄”
钢笔。
这是我最喜欢的笔,已经用了一年多,是我从高中带过来的。
我有两支完全一样的,我曾对别人说是一个女孩送的毕业礼物,其实是我自己买的;我到现在还没有收到任何礼物呢,也从来没有过过任何生日之类。
他没说什么,好象也嗅到了些不太“友好”
的东西。
咬咬嘴唇,终于别过脸去。
他不看我。
我认为他是心虚,毕竟他曾经对不起我,而现在却又有求于我。
我很得意,觉得他现在就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我仰头望着黑板,想了一会儿,便埋头写起来。
我写得很快,奇怪地有感觉,根本不用推敲措辞,洋洋洒洒,一气呵成。
写完后,扣上笔帽,左手一扬(他坐我右边),很潇洒地甩给他;看都没看他一眼。
他两手捧住了看,眼睛几乎贴在了纸上,没有一点儿表情。
我故作悠闲地转着舌头,翻着桌上的小说,眼睛余光偶尔瞥他一下。
“这里感觉要改一下……”
过了一会儿,他说;似乎陪着小心地。
“哪里?”
我马上扭头过去,却见竟然是自己认为很不错的一段,不悦道:“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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