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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通天命中注定的灵宝(第2页)

他就像是那荒野中的孤狼,虽孤独,但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始终坚守着自己的信念与原则,不被外界的喧嚣与繁华所迷惑。

这是后世小说都写不出的苟,以至于后世人对于冥河老祖最大的印象就是无限分身,血海不枯冥河不死。

所以,怎么找到这货,是个问题,怎么打服这货,更是问题。

没有错,不用谈,不打服这货是没得谈的。

冥河老祖只有一个信念,苟。

所谓没事别找我,有事更别找我,就是这货最形象的写照。

分割阴阳,这种挖天道墙角的事情,有莫大的因果,不打服冥河老祖,他怎么可能参与进来?

前世有些洪荒小说认为,冥河老祖依赖血海,完全可以蒸干血海,然后就能干掉冥河。

对此,陈季只能呵呵。

血海是洪荒概念,不是凡人眼里的地名。

什么是洪荒概念?你以为的小水洼,其实是一方大世界,不是大千世界,是比一个大千世界更大的大世界。

理论上来说,确实可以以毁灭世界的代价抹除血海,但是这得有圣人的修为才行。

而且血海有其特殊性。

血海本是盘古大神开天之时肚脐处的一片污血所化,天然的,洪荒中的煞气,阴气,亡灵等等的分属负面的能量就往血海处汇聚,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哪怕有圣人,肯干这个苦力活,以无上伟力消磨掉血海,用不了多久,血海还会在原来的地方重新幻化而出。

对头,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

所以说,蒸干血海没什么意义。

况且以冥河老祖那个苟啊,怎么可能只在幽冥血海有分身?鬼知道这货还在洪荒埋下了多少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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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陈季也不是要干掉冥河老祖,而是要拉冥河老祖入伙搞事业。

唉,要去拉冥河老祖搞事业,想想就脑壳痛。

真.拉着不走,打着倒退啊。

修为与地位到了冥河老祖那个特殊的位置,已经是不是圣人,胜似圣人,自己连拉拢诱惑的资本都没有。

那么,就不能绕过这个冥河老祖?呵呵,还真不能,因为血海那个位置的特殊性,想要分割阴阳,那里是洪荒最合适的分割点。

很快,五庄观之行那是相当顺利,陈季与镇元子本来就认识,这次不但镇元子欣然答应,还附带的拉上了红云老祖。

准圣级别伟力额外+1。

路过了五庄观,陈季和通天两个街溜子,继续前行,哪怕是两人通过鸿蒙小世界传送到了离血海最近的世界出入口,再往前走,也是又过去了三千年,两人才进入极西之地。

有时候陈季真的很无奈,洪荒太大了,这次也就是自己来干这件事,这动辄以万亿光年计算的距离,换了后土来做,光赶路都不知道要浪费多少时间。

进入极西之地后,灵气变的稀薄起来,再往前走,生灵越发稀少,连天地也变得荒芜起来,相对的,鬼气森森的地方越来越多,魔气翻腾的地方越来越多,这一日,两人行走到一处旷野,就那么日常的赶路中,通天突然拉了陈季一把,立足不稳的陈季顿时摔了个狗啃泥。

“哎呀,通天道友别闹。”

陈季倒也不恼,通天性子跳脱,经常性的搞事情,陈季早就适应了,两个人这么多年一起当街溜子,陈季甚至还乐在其中。

人和人是相互影响的,和通天这样阳光开朗的人一起玩耍,陈季自己也会变得有活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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