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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小说属本人创作,本人曾用笔名(金枪、失落在雨天的阿木)
记得有人说过,世上没有绝对的忠诚,不背叛可能是因为法码不够。
这句话用在爱情上,何其正确。
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欺骗与背叛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戴着面具的人们,早已习惯了谎言。
三年前,我来到这座沿海城市时,所有财产就是那个装了几件衣服的小包。
这座陌生的城市,充满了奢华,我只是流浪在这奢华的钢铁丛林中,一个微小,甚至卑微的升斗小民。
……………………
我叫天寒,是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的小职员。
每日在公司混混日子,经理不在时和同事们侃大山,基本上没干过什么正事。
我很佩服老板,养着我们这帮闲人,公司居然没有关门大吉,还有蒸蒸日上的迹象。
佩服归佩服,领工资的时候我可半点不觉得有愧,我这也是帮他花多余的钱,老板也算是救济了一个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积了善缘,说不定老板挂了后会上堂的。
说到钱,我还真没有,要不然,我深爱了四年的女人也不会因为钱的问题而在别的男人胯下撒欢,而我却得在这陌生的城市独自疗伤。
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到世界上有的任何东西,有人说钱买不来感情,再多钱也白搭。
我呸!
说这话的人,脑袋肯定被门挤过,感情是什么,感情就是在那些花花绿绿的票子递来递去时的过程中产生的。
每天从公司下了班,我都不会很早回住的地方,那间租来的阴暗且小的小屋,没有一丝温暖的气息。
所以基本上大多数夜里,我都在酒吧厮混,除了用那每月在公司侃大山换来的几张小钱,买买醉外,更多的是看看能不能勾搭上一些女人,来缓解我内心的空虚。
我长得不是很帅,但却经常能在酒吧勾到女人,或许那些女人和我一样的空虚吧,两颗空虚的心和两具空虚的身体碰到一起,总会给彼此一些慰藉的。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爱上和过上这种醉生梦死的生活的,但这有什么关系呢,重要是我活得很洒脱。
但是这种痛苦且空虚的洒脱,常常让我在孤寂的夜里常常失眠,没到三十,居然有了些许白发。
结束那痛并快乐着的洒脱生活,是因为我捡到了一个女孩。
那是一个冬天的午夜,我像往常一样,又喝得七荤八素,只是那天比较背,在酒吧没有勾搭到一个女人,偶尔有几个女人来搭话,也是做小姐的。
酒也喝够了,又没能勾到女人,再在酒吧忤着也是无趣,便出了酒吧,沿着冷清的街道往回走。
这座靠海的城市,冬天并不是很冷,但在午夜还是有些凉意,我拢紧了夹克,偻着背,像一个孤魂野鬼一般,从路灯通明的大道转入一条偏僻的小巷,我的住处就在这七拐八拐,像贫民窟的小巷中。
小巷中的路,就像战争年代被炮弹炸过一般,坑坑洼洼,好在我经常半夜走这条路,倒也没有什么大碍。
我打着酒隔,站在小巷的一个转角处撒尿,这时小巷外面却传来一阵阵呼喝声,和女人的尖叫声,听那声音,似乎正有一帮人朝巷子里跑来,吓得我一激灵,尿到一半便尿不出来了。
我住的这一带,是个城中村,外来人口多,治安很差,经常能看到抢劫的,斗欧的。
所以当我听到那些呼喝声、尖叫声离我越来越近时,我明智的选择避入了一条黑漆漆的叉巷中。
我躲在暗处借着昏黄的路灯,朝外面张望,终于看清了外面发生了什么。
一个年青的女孩,赤着脚,衣衫凌乱不堪的在前面尖叫着向巷子里跑,她的后面跟着四个男的在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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