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蒙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章 侍寝前的打扮(第2页)

俪珠早有准备:“如今天气越来越热了,给我弄一身烟紫色的衣裳,要有时兴花样的,再帮我弄一个小两把头……”

“奴婢遵命。”

一番打扮下来,只见俪珠身穿一件烟紫色的百蝶穿花银丝如意裙,头戴莲花青玉步瑶,额间点着一枚银红色的海棠花钿,耳朵上带着一对蓝珠耳环,显得很是端庄大气。

满洲很多嫔妃喜欢一耳三钳,就是在耳朵上戴三对耳环。

但是俪珠是汉人,即使身为嫔妃,她也不必非得遵循这种规矩。

而且这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尤其是到了乾隆朝的时候。

很多满妃都开始不遵循一耳三钳了,乾隆还为此专门下了圣旨,要恢复旧俗。

“主子,待会儿侍寝是在晚上,虽然说坐着凤凰车吹不到风,可是这天气还是有点凉,不如奴婢给您找个薄薄的冰丝斗篷披上,可以挡挡风。”

“不必了,那冰丝斗篷虽然薄如蝉翼,可现在到底不是秋冬季节,披个这玩意儿倒显得作怪得很!

我记得先前跟着七尾凤钗一起送过来的东西里面,不是有一顶金红色的银丝牡丹云肩吗?给我取过来。”

夏果有些纠结:“可这顶云间实在是太招摇了!

上面用的是牡丹花纹,又是金红色的,和正红色很像……”

俪珠对此完全不屑一顾:“你怎么也跟秋果一样,变得这么小心翼翼了?宫里面虽然有规矩,只有皇后才能穿正红,用牡丹花纹,可是也不是说嫔妃一点红色和牡丹都沾不了呀?只要不穿一身正红,不在衣裳上满绣牡丹,也不算是逾矩。”

话虽是这么说,可是正红和牡丹一直都是正宫皇后的象征,如果在有皇后的时候嫔妃还用正红和牡丹,的确是有挑衅中宫的意味在里面。

即使现在没有皇后,也非常招摇。

不过俪珠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这辈子就是要活得痛痛快快,自自在在。

否则的话,老天爷给她一个金凤命格还有什么用处?

难不成给他这么大一个金手指,还是让她来古代受气的?

简直是笑话!

夏果虽然不太赞同俪珠的话,但是因为俪珠是主子,她不敢反驳,只得绵绵的应了一声:“主子稍等,奴婢这就去取。”

很快,夏果就将那顶金红色的银丝牡丹云肩取了过来。

热门小说推荐
凡神之间

凡神之间

一个凄苦可怜少年,因为无奈暴怒杀人,被迫只身流浪世间。奈何却被邪魔威胁,他以这样处境如何摆脱,祛掉身体中的剧毒,完成自己长生不死之想。神魔仙凡,道鬼妖佛,只存心中一念之间。...

我的绝色女房客

我的绝色女房客

被无数强者誉为当代最强的神话,杀手之王的赵毅接手了一栋别墅。好吧,既然如此,那便看我如何在各色美女中左右逢源,逍遥度日我的房客不好惹,我,更不好惹!...

万古杀帝

万古杀帝

杀不含慈悲之念,不掌妇人之心。帝王者一怒,伏尸百万。且看,一人一狗,冲出大荒,神挡杀神,佛挡拍佛!...

李傲天紫烟

李傲天紫烟

欲成仙者得天命,得天命者命苍天。这是一句自古便流传在修炼界的古言。东荒星第一强者独孤傲天偶得天命珠,却在闭关之时遭自己侍妾联合外敌偷袭至死。再次醒来,独孤傲天发现自己带着天命珠,灵魂重生到了海蓝星一个叫李傲天的平庸少爷身上。怀抱绝色天香,脚踩各路天骄,为报前世之仇,李傲天逆袭崛起,踏上了一条重攀巅峰之路真正的强者,就应该站在苍穹之巅,指点江山!李傲天语...

曾想与你共白首

曾想与你共白首

五年前,她打掉他的骨肉,将孩子鲜红的血泼在他脸上,狠狠羞辱,你这个穷小子,不配让我给你生孩子!五年后,他将她压在浴室,厚厚的一摞钱砸在她脸上,肆意凌辱,乔圆圆,你睁开眼看清楚,现在买你的,就是曾经你最瞧不上的穷小子!瞧不上么?乔圆圆惨然而笑,时光流逝,岁月更迭,他们已分别了一亿五千七百秒,连她自己都变得面目全非,可爱他的那颗心,从未变过。秦子琛,爱你,让我从无忧天堂坠落地狱深渊,可若问我后悔么,我还是会说,不悔,此生无悔...

纵古横今

纵古横今

今人穿越到古代,各种王侯霸业!古人穿越到现代,又能创造出什么传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