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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想到稷正看见小娘子时,眼中藏都藏不住的垂涎,他就止不住火冒三丈,有种自家珍宝被恶贼惦记的焦躁感。
低头瞧见打碎的瓷盅和凌乱的小云吞,他直接将东西都用刀都给捋到泡子河里去。
处理干净这头,稷澂便将尸体带去了船板胡同的那家老旧医馆。
船板胡同离这片小树林不远,他走的是小路,也许是运气,竟也没碰见行人。
医馆已经很老了,连牌匾的字都看不清了,门口拴着一串葫芦,就代表营业,于是便被人称为葫芦医馆。
医馆只有一个老大夫,耳聋眼花,昨日锦衣卫将白笙丢在医馆里就走了,连银钱也没留下。
老大夫见那人一身都是血,根本救不活了,连忙推脱,但锦衣卫掉头就走,毫无停留。
是以,此时的白笙,仍旧被丢在柴房里,连伤口都未包扎上。
老大夫出诊,不在医馆,门上没有挂葫芦,而是拴着一块铁锁。
可这又如何拦得住稷澂?
他脚下一个借力,拎着尸首一跃而起,稳稳地翻过了本就不高的墙。
当他寻到到白笙时,对方的身体已经凉透了。
稷澂按照白笙身上的伤口,给稷正又伪造了一遍,然后将二人的衣裳通通扒光。
又按照规矩,将稷正身上的银票都搜刮出来。
他是要养小娘子的人,富养的那种!
待忙完了这些,稷澂才拿出易容的工具,做了一张白笙的人皮面具贴在稷正的脸上。
将人伪装好后,拿出化尸粉将白笙的尸首化掉。
最后,将遗留下的血水掩埋,收拾干净现场。
扫视一圈,见毫无遗漏,这才翩然离去。
幸好,昨夜锦衣卫闹了大半宿,这会儿街坊不是还未起身的,就是战战兢兢躲在家里的,不然他这一番动作后,怕是还要再添几条人命。
他又不是嗜杀成性,若是能好好的,谁又何尝愿意手染鲜血?
稷澂缓缓走到泡子河,蹲下身净手。
他做事利索,此时也不过辰时末。
阳光下的河水潋滟,时不时的还有小鱼儿跃起,好不自在。
他眼中的小鱼似是化作了小娘子软糯的模样
瞬间,眸底的森然冷意散去。
他不再是曾经那个众叛亲离入宫的宦官,他也有家人了。
稷澂用帕子擦干手上的水珠,走向集市。
小娘子惦记的小云吞,还没吃上呢!
他作为一家主若是不能喂饱小娘子,又何谈威严?
稷澂腿长,大步一迈很快就到了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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