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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庞万春从营中选了一百五十名骑兵,刘长风选了一百五十名骑兵。
武松的亲兵骑兵只有五十人,一共三百五十人连夜出发,一夜赶路了有一百多里地,天亮的时候就已经进入了千骑帮的地盘了。
刘长风说:“哥哥,你们怎么知道千骑帮的老巢在哪里?”
“早在一个月前就调查清楚了,兵马未动情报先行,之所以收服你也是因为情报人员调查,发现你人品好,没有乱杀无辜才收服的你。”
武松说。
刘长风感觉自己的脖子都是凉凉的,这种感觉很不爽,一个月前都被惦记上了。
武松拍拍刘长风的肩膀:“以后好好发展,潜力很大,咱们的队伍讲究不抛弃不放弃。
对待自己人非常好。”
刘长风说:“是,哥哥放心。”
甜水河南岸是一片巨大的草场,这里放牧着千头千骑帮的骆驼。
在沙漠戈壁一带骆驼的用途很广泛,一来力气巨大,驮东西好,二来对沙漠的耐受性要比马匹要强很多。
队伍休息了两个多小时,才潜伏到了甜水河草场。
千骑帮大当家的飞鹰就在这里驻扎,虽然号称手下有一千多人,但是兵力非常分散,这个草场只有不到三百人。
大白天的骑兵打过来偷袭是很困难的,所以武松也没打算偷偷摸摸的来干,而是远远的就吹响了号角,等到的时候千骑帮马贼已经集结好了,大当家千骑飞鹰一马当先,手里提着两把雪亮的西域弯刀,寒光闪闪。
眼前这支队伍有些陌生,飞鹰大当家的并没有见过。
罗平说:“走了几千里路,还没打过仗,说什么也得让我打一次。”
武松说:“那你去吧,注意安全。”
罗平翻身下马,扛着老虎拍子大咧咧来到两军阵前喝道:“哪个来送死,你们这些没杂碎马贼。”
马贼们自诩是刀客,从来不认为自己是马贼,听到罗平侮辱性语言,非常的生气,当先飞马出来一个三当家,号称大漠狼。
这家伙用的是一把中原常见的大铁枪,看样子是中原来的。
罗平可不管你这那,这小子又使坏,大漠狼骑马冲过来的时候罗平左手扶着老虎拍子,右手把腰上挂着的短龙火铳就抽出来了,距离几十米上照着大漠狼的脸就是一下。
顿时,本来一张好脸变成烂柿子了,鲜血留下来了,马匹不受控制,还跑了过来。
罗平不干了,照着马背就是一家伙,连人带马都给拍那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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