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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沉默一瞬。
路听野太阳穴狠狠一跳,他一字一顿:“你做梦。”
他把脊梁弯下来了,把灵魂出卖了,把尊严抛掉了,把十年的坚持都变成了一个笑话,就是为了得到她的人。
爱也好,不爱也好,恨也好,折磨她也好,互相折磨也好,总之,他一定要得到她。
路听野忽然扣住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抬高,目光盯着她无名指上的碎钻戒指,“一小时之后交换戒指,记得把别的男人送你的戒指扔了。”
相处这么久,他从没见过沈常乐戴这种朴素的碎钻款式戒指。
她的戒指柜里,最便宜的戒指也是两克拉的钻石,碎钻是看都不会看一眼,更别说买着戴手上。
沈常乐没有反应过来,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无名指上的戒指。
戴着戴着就习惯了,今晚订婚宴,她居然都忘了取。
当初送给路听野的那只戒指有一对,是对戒。
她的这只是戒指周身嵌满碎钻的款式,他的那只则嵌了一颗只有五十分的小钻石。
“是你那戏剧学院的小男友送的?你都这么捧他了,他也不对你大方点。”
说完,路听野松开她的手,转身走了。
-
订婚仪式其实很简单,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交换戒指,切了祝福蛋糕,最后就是社交了。
一群年轻的少爷小姐们聚在一起,玩就要玩热闹的,酒吧和赌场最受欢迎,路听野也被人拉走了。
他如今一跃成为圈内最炙手可热的人物,那些想攀傅家门楣的人都抢着和他玩。
沈常乐和小姐妹们在酒吧里玩了小会儿,借着上洗手间,她溜出来透透气。
甲板上安静了不少,猎猎海风把沈常乐那头黑绸缎似的长发吹起来,没有城市里灯光霓虹的污染,夜色沉沉,那漫天的星辰就显得格外亮。
一轮硕大的月亮悬挂在海上,仿佛踮脚就能摘到,温柔的月光洒在海面,泛起无数潋滟的碎光,也照得沈常乐无名指上的那只钻石戒指像黑夜里灼灼的火光。
共十三颗两克拉的纯净方钻排列成一圈,组成了这枚戒指,不过是作为对戒而已,这种设计几乎是简单到有些粗暴了。
一比较起来,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确实有些寒酸。
沈常乐心里堵着一口气。
哪里就寒酸了?
那可是她一眼就相中的款式。
为了更有纪念意义,她还把自己十五岁那年,自己挣钱买到的一条单钻项链上的钻石拆下来,镶嵌到他的那只戒指上。
可路听野居然嘲笑寒酸。
若真要拼排场,她还输给过谁吗?
她刚刚观察了,路听野确实没有戴她送的那只戒指,估计分手那天,就被他扔进燕江了吧。
他果然是坏......
“你在这做什么?”
思绪被人打断,沈常乐下意识回过头,看见路听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背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他喝了酒,双颊透着微红,一双眼睛锐利而雪亮,像踱步在迷雾森林中的野兽。
路听野一夜之间变成了傅听野。
陌生是毋庸置疑的,沈常乐看着路听野变成了用一身昂贵行头堆出来的富贵公子哥,她并不觉得这样的他更有魅力,只觉得有一层无形的枷锁扣在他身上。
不再有自由和肆意的热烈。
有得只是轻狂傲慢的冷漠。
也不知道这样的他是变了,还是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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