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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背了段汪精卫最脍炙人口的诗,然后笑着说:“多好的诗啊,可惜却是个汉奸写的。
还有秦桧,那厮的文笔也是很不错的。
他的巅峰之作也完全可以拿来当中学生范文了。
这两个人真是文如其人这句话最好的反证啊。”
康立明立刻到一旁郁闷去了。
想想也是,中学时兴致勃勃的抄了不知多少汪精卫诗集,奉为励志佳作,想不到那些诗却是个近代史上最知名的大汉奸写的,换谁谁也得郁闷郁闷了。
就连刘志海也因为被点透了,口中唏嘘不已:“原来人渣也是能写出好文章来的,不过我真想不到,这个方大头还真是有文采啊……”
周立海摇头苦笑:“他小学的时候写作文就很好,那时就获过奖了。”
想想那封《进步青年》的约稿信,我也不由得点点头说:“这个方大头。
有才,真有才。”
“也不知道他投了什么东西过去,会不会是抄的啊?文贼?”
刘志海对此表示怀疑。
周立海持不同态度:“我想应该不会,他自己写的东西比别人的还要好呢,干嘛要抄?”
“让老徐通过渠道把稿子要来看看不就得了!”
康立明说干就干,已经在掏大哥大了。
“把你那砖头收起来吧。”
我笑着向他摆摆手说:“你没看信上写着么。
那篇东西下一期就刊登出来了。
想看到时候买一册不就得了!”
“妈了个巴子的……”
康立明闻言又是一阵气闷:“老子从初中时开始写。
散文、诗歌、短篇故事。
不知道投了多少稿子,全失败了!
还不如人家骗子方大头,随随便便写个东西一丢,竟然就印成铅字了!
真,真他妈妈的!”
“哥们,这就叫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刘志海拍拍兄弟的肩膀,话里劝着兄弟,语气中却有着掩不住的幸灾乐祸:“文字面前人人平等。
你甭管人家是诈骗犯还是通缉犯,只要东西写的比你好,就有人喜欢,就有人爱看!
没人点化的话,谁知道铅字后面隐藏的是一副什么样的嘴脸?想想你自己抄过的汪精卫诗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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