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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萧父要赶着去开铺子,今天的早饭吃的很快。
收拾好碗筷,准备写信。
家里的纸笔墨水还是小时候萧父专门为他们置办的,她和大哥共用一个砚石,笔一人一支。
纸面还是空白一张,婉娘正细想着该如何劝说大哥回家一趟,想了一会,还是如往常一般问好:“大哥,近来可安好,我是婉娘…………”
字体娟秀不失大气,婉娘能识字还多亏了大哥。
当年捡到她时萧家夫妇可谓极尽宠爱,到了该上学的年纪,便想送他们上学,不求金榜题名,能识字就好,以后也不容易被人骗,可镇上的学堂私塾收的都是男子,女子根本不收,家里条件好的便是请个女夫子教学,他们家只是平头百姓没那个能力,后面就想了个办法,让他大哥去上学回来再教自己。
婉娘回想着自己和大哥小时候点点滴滴,大哥对他是真的很好,去哪都会带着自己,哪怕后来他那一群小伙伴不想带她玩了,大哥还是没有抛弃她,带着她在家里玩,从不让让别人欺负自己,会攒钱给做自己买东西,直到现在依旧如此,每次送信回来都会给自己捎上东西回来。
不知不觉纸张已不再有空白,墨痕满满,密集而有序。
“阿娘,我去给大哥寄信去了,马上就回来。”
冲着房门轻喊一声,手里拿着信就快步走了出去。
“记得带上银钱。”
萧母轻声提醒道。
“我带上了。”
出门走远了。
镇上随着运河的开通,给家人寄信件也越发方便,现在都有专门寄买东西地方,就是需要花上点银钱,看路程给钱,路远自然给的银钱就越多,他大哥在的地方有些远,因此不常寄信,他寄回来的居多。
“婉娘,你去做什么?”
路上有人在背后叫住她。
“李安哥是你啊?我去商行那边给我大哥寄封信!”
男子微红着脸,有些不敢直视,却又偷偷看道:“那……你快些去吧。”
男子便是杂货铺里婆婆的小儿子,也算跟婉娘一起长大。
静静的站在原地,目光还停留在渐远的身影上。
“啧……啧……,看什么这么认真,脸都红了。”
一妇人装扮的女子见状打趣道。
“没看什么呢!
大嫂,太阳有些大刚被晒红了,我去搬货去了。”
有些心虚的说道,一溜烟人就跑没了。
李大嫂不挑明小叔子,感慨一声道:“年轻就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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